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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春季绿化补种采购公告
[浏览次数: 311    最后修改时间:2017-04-26 ]

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物资采购管理办公室受后勤管理与服务中心委托,对学院2017年春季绿化补种采购行询价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价格,依据招标文件要求交回我院。

   1、项目内容及预算:

 2017年春季绿化补种   采购预算:15

 2、供应商应必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请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请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请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请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请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投标人须具有城市园林绿化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同时须提交原件评标现场核验)。

   2.3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中标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3、招标总体要求:

  (1)中标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提供的采购方案自行设计补种计划。

  (2投标人须提供各品种的典型苗木样品照片各一张。投标人提供的照片将作为评审及验收的依据。

  (3投标人需实地勘测苗木种植地,以便更好的满足采购人个性需求。

  (4本次采购的货物,投标人应保证提供的所有苗木为合格、品质优良的货物,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货物规格、标准应符合相关规定标准、规范要求,且不得低于本采购项目苗木清单提供的规格标准。

  (5成交供应商应按时提供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苗木。采购人有权按照实际需要确定供货的时间、地点,成交人应无条件配合。成交供应商应按时送达指定地点,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方可种植,不合格苗木当场退回,并由成交供应商赔偿由此造成的误工等损失。

4、报名及响应文件提交时间、地点:

报名:请根据学院要求填写投标函,于2017年52日前传真回我院并电话确认,采购办不接受没有报名确认的询价文件。

投标文件要求:1正4副,胶装。

询价文件接收:2017年53日上午9:30缴纳至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江宁校区弘毅楼217会议室。

5、评审与成交标准:

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

6、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老师   联系电话:02586115735

本次询价采购学院不集中组织有意向的投标人进行实地调研工作,请投标人联系采购人自行进行实地调研。

7、采购办联系方式:

询价通知书编制:老师   联系电话:025—86115873  联系传真:025—86115873

办公室地址: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江宁校区弘毅楼230


询价通知书.docx

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doc(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