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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江宁校区2017-2019垃圾清运采购公告
[浏览次数: 336    最后修改时间:2017-05-02 ]

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物资采购管理办公室受后勤管理与服务中心托,对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江宁校区2017-2019垃圾清运采购进行询价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价格,依据招标文件要求交回我院。

1、项目内容及预算:

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江宁校区2017-2019垃圾清运采购预算:5.5万/年

2、供应商应必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请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请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请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请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请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1)南京市内取得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的服务企业(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同时须提交原件评标现场核验)

(2)凡在南京市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规定资质条件且未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的及近三年内没有被本市县区级以上相关行政监督部门记入不良行为的潜在投标人均可参与投标

2.3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中标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3、报名及响应文件提交时间、地点:

报名:请根据学院要求填写投标函,于2017年55日前传真回我院并电话确认,采购办不接受没有报名确认的询价文件。

投标文件要求:1正3副,胶装。

询价文件接收:2017年58日上午9:30缴纳至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江宁校区弘毅楼217会议室。

4、评审与成交标准:

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

5、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老师   联系电话:02586115735

本次询价采购学院不集中组织有意向的投标人进行实地调研工作,请投标人联系采购人自行进行实地调研。

6、采购办联系方式:

询价通知书编制:老师   联系电话:025—86115873  联系传真:025—86115873

办公室地址: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江宁校区弘毅楼230


询价通知书.docx

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doc(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