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办受学院审计处委托,就“青年教师公共租赁房及大学生实习实训基地、学生公寓J组团结算审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和参加磋商,依据磋商文件要求交回我院。
1、项目名称及预算:JY2017128
青年教师公共租赁房及大学生实习实训基地、学生公寓J组团结算审计
预算:人民币54万元整。
2、项目概况:
2.1. 青年教师公共租赁用房及大学生实习实训基地占地面积102633.3㎡,建设规模44621.5㎡,开工日期2015年12月,建安工程中标价9269万元,装饰工程预计造价4500万元。
2.2.学生公寓J组团工程及室外附属(道路、官网)工程占地面积6007.78㎡,建设规模11811.97㎡,建安工程中标价2782万元
3、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请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请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请提供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请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请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为2017-2019年江苏省省级机关、事业单位限额内工程类分包五(工程造价咨询)中标供应商。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17年11月14日前将确认函发送至邮箱cgb@njitt.edu.cn,采购办不接受没有报名确认的磋商文件。磋商文件2017年11月16日上午9:00前缴纳至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江宁校区弘毅楼217会议室。
6、评审与成交标准:
磋商小组将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综合评分确定成交候选人。
7、磋商保证金及磋商文件工本费:
(1)磋商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圆整(信封密封好,现场缴纳),未成交单位缴纳的磋商保证金在磋商结束后退还。成交单位应在五天内与采购人签定合同,同时磋商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其中不足部分在合同签订前补齐),在合同期满后十日内无息退还。
(2)磋商文件工本费:贰佰圆整(磋商前交至弘毅楼222室,售出不退),不缴纳磋商文件费用者,视为不响应磋商要求。
8、响应文件制作要求:
(1)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要求:
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分别密封在两个文件袋(箱)中(正本一包,副本一包),
并在袋(箱)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封口处应加盖骑缝章或授权代表签字。
(2)封面格式为:
采购编号及项目名称:
供应商的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和传真:
(3)响应文件正、副本均须胶装,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2份。未按要求装订,作废件处理。
9、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25—86115885
10、采购办联系方式
磋商文件编制:刘老师(女)联系电话:025—86115873
办公室地址: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江宁校区弘毅楼230室
11、磋商文件有效期:磋商截止时间后九十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