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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新生用品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校服)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浏览次数: 558    最后修改时间:2018-05-22 ]

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物资采购管理办公室受后勤管理与服务中心委托,就2018年新生用品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和磋商。

一、竞争性磋商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新生用品采购及相关服务

项目编号:JY2018039-2

二、竞争性磋商项目简要说明

本次采购的是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新生用品采购及相关服务(校服)。

校服,每生一套,每套采购预算420元人民币。

投标报价超过限价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招标项目的技术规格、要求和数量等详见第章。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请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请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请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请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仅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请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包一供应商须具有江苏省纺织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2018年颁发的《JST产品质量跟踪检验证书》。

3.3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办在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诚信江苏”网站(www.jiangsu.gov.cn/jsxy/index.htm)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布信息

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布时间:自竞争性磋商公告在“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采购网”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开启时间止。登陆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采购网下载电子磋商文件。

五、集中答疑:本次采购实施集中答疑,集中答疑时间2018年5月259:30,地点:弘毅楼223供应商必须参加集中答疑,未参加的视为不响应本次磋商要求。

六、响应文件制作、接收及开启信息

(一)响应文件制作要求:

1、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要求:

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分别密封在两个文件袋(箱)中(正本一包,副本一包),并在袋(箱)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封口处应加盖骑缝章或授权代表签字。

2、封面格式为:

l)采购编号及项目名称:

2)供应商的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和传真:

3、响应文件正、副本均须胶装,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4份。未按要求装订,作废件处理。

(二)响应文件接收时间:2018年612

(三)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2018年6129:10

响应文件接收及开启地点: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629号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弘毅楼217。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过后,采购办组织专家与供应商进行磋商,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表出席。

七、磋商保证金及磋商文件工本费

(一)磋商文件费:贰佰圆整(评审前交至弘毅楼217室,售出不退),不缴纳费用者,视为不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

(二)磋商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圆整  (仅接受本票及汇票形式,不接受现金及其他形式), 成交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按合同规定金额补齐)。

八、货款支付

8.1 当采购数量与实际使用数量不一致时,乙方应根据实际使用量供货,合同的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使用量乘以成交单价进行计算。所有商品到货并分发结束,正常使用,收到合格的抽验报告,甲方以新生实际付款购买量先付80%的货款,剩余货款作为质保金,质保期6个月满如无质量问题, 10天内付清。

8.2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50000元整。合同签订前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签订后转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能按合同及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产品及服务,验收,质检不合格将扣除履约保证金。

九、本次竞争性磋商联系事项

采购办:

联系人:刘老师(男)

联系电话:025-86115873

采购委托部门:后勤管理与服务中心

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025-86115728

2018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新生用品采购及相关服务(校服)竞争性磋商文件.docx

供应商参加询价确认函(校服).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