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办受学院资产经营公司委托,就“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快递中心委托经营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和参加磋商,依据磋商文件要求交回我院。
1、竞争性磋商项目:JY2021021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快递委托经营
2、委托经营管理费最低限价:中标人必须按年(合同签订后、经营前)向招标人缴纳快递经营管理费,不低于7.32万元/年,低于该限价为无效报价。
3、项目概况
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是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院占地921亩,建筑面积36.9万平方米,全日制在校生规模约12000人,在职教职员工约700人。特别声明:以上数据仅作参考,不作为投标和合同签订与履行的依据。
招标人有意引进具有成熟校园快递经验的企业进行规范化、标准化、人性化、智能化的快递整合运营。学院校园快递中心委托经营地点拟在学院老驾校位置,面积200-300平方左右,并在校内设5-6处智能快递柜点。快递中心和快递柜是我校校园快递末端服务平台。
4、项目服务时间
首次签订合同经营期为2.5年,首签合同期满后,乙方无违法、违规和安全责任事故,且师生满意度率达80%及以上的,可续签合同1年。
5、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有符合经营范围的有效经营许可和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财务报告)
(3)具有从事学校快递业务的成功案例(含经营方案和合同)。在近3年内服务品质较好,未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如:经营冲突、失火等(提供原服务单位评价证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的社保及缴纳税记录)
(5)过去三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行政处罚、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供应商不得有下列行为之一:(提供承诺书原件)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且中标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7、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21年4月7日9:00前将确认函发送至邮箱cgb@njitt.edu.cn,采购办不接受没有报名确认的磋商文件。磋商文件2021年4月8日上午9:00前缴纳至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江宁校区弘毅楼217会议室。
8、评审与成交标准:
磋商小组将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综合评分确定成交候选人。
9、磋商保证金及磋商文件工本费:
(1)磋商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圆整(现金密封),未成交单位缴纳的磋商保证金现场退还。成交单位应在五天内与采购人签定合同,同时磋商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其中不足部分在合同签订前按“有关事项说明”中规定金额补齐),在合同期满后十日内无息退还。
(2)磋商文件工本费:无
10、响应文件制作要求:
(1)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要求:
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分别密封在两个文件袋(箱)中(正本一包,副本一包),
并在袋(箱)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封口处应加盖骑缝章或授权代表签字。
(2)封面格式为:
采购编号及项目名称:
供应商的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和传真:
(3)响应文件正、副本均须胶装,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2份;电子文档1份(U盘与正本单独封装),未按要求装订,作废件处理。
11、现场勘探联系人、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现场自行勘探。 采购单位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13002597249
12、采购办联系方式
磋商文件编制:刘老师 联系电话:025—86115873
办公室地址: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江宁校区弘毅楼230室
13、磋商文件有效期:磋商截止时间后九十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