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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图书馆气体灭火系统维保项目 采购公告
[浏览次数: 164    最后修改时间:2023-07-04 ]

采购办受保卫处委托,就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综合学院图书馆气体灭火系统维保项目采购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和参加磋商,依据磋商文件要求交回我院。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学院图书馆气体灭火系统维保项目

1.2项目编号:JY2023050

二、项目简要说明:

2.1项目概况: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自2012年图书馆投入使用以来,气体灭火系统已运行11年,根据《气瓶安全技术规程》TSG23-2021规范和《消防法》及属地消防安全检查要求,需要对图书馆的气体灭火系统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测和维护保养。具体内容见第五章。

2.2 项目预算:控制价人民币10万元

三、资质要求:

 本项目需要以下从事本行业的能力要求:

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的“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

https://shhxf.119.gov.cn)”中录入了相关信息,并在“消防机构信息”查询名单中公示,单位服务类型须包含“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提供网站截图)。

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

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 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

件加盖公章)

4.  投标人提供的第三方检测单位,应具备《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以及市场监督管理局

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核准项目为无缝气瓶和焊接气瓶检验,相关证件证书必须在有效期限内(提供第三方检测单位授权及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其他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未满一年的可以不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6个月内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以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是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磋商的可以不提供授权书)。

7.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四、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4.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2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五、响应报名:

凡有意参加的响应商,请于2023年 7 月 10 日前将确认函发送至邮箱cgb@njitt.edu.cn,邮件主题为项目名称+公司名称,采购办不接受没有报名确认的响应文件。

六、评审与成交标准:详见第三章。

七、响应文件制作要求及递交:    

1.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要求:

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分别密封在两个文件袋(箱)中(正本一包,副本一包),电子文件U盘封装于正本文件袋里。并在袋(箱)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封口处应加盖骑缝章或授权代表签字。

2.封面格式为:

采购编号及项目名称:供应商的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和传真:

响应文件正、副本均须胶装,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3份,电子文本U盘一份。

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 7  14 下午2:00      

响应文件接收地点: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629号弘毅楼217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过后,采购办组织专家与供应商进行磋商,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表出席。

 、采购部门联系人、联系方式

     老师    联系电话:025-86115119

 九、采购办联系方式   

磋商文件编制:老师      联系电话:025-86115963

     办公室地址: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江宁校区弘毅楼226

十、磋商文件有效期:磋商截止时间后九十天。

学院图书馆气体灭火系统维保 磋商文件 (待发布).doc

JY2023050  确认报名函.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