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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食堂”建设项目 采购公示
[浏览次数: 400    最后修改时间:2023-07-12 ]

采购办受后勤管理处(基建办))委托,就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智慧食堂”建设项目采购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和参加磋商,依据磋商文件要求交回我院。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智慧食堂”建设项目

1.2项目编号:JY2023107

二、项目简要说明:

智慧食堂系统包括自提柜系统和点餐系统,由社会运营单位建设。其中,自提柜系统计划每个学生组团放置1组、弘毅楼、中组团、西组团、汇贤楼各放置1台,实际数量根据使用情况进行调整,合计12组左右;校外内外双向取餐柜1-2组(摆放位置待定),学院为中标方提供服务场地和指定的食品,中标方须提供除场地、食品和商品外的品质保证的所有设备、软件平台和服务,并在实施前须提前征得学院书面认可。中标方可向学院委托服务经营食堂等单位收取平台服务费,向需求方收取配送服务费。本项目的服务平台须接入到学校的微信公众号平台。招标方可登录后台管理,查阅到所有数据(包括财务数据)。

运营期限5年(采用2年+3年模式),合同第一年签订2年,合同期满后,由学校后勤部门组织项目运营效果年度综合考核,满意率达85%以上后签订下一期合同。

具体内容见第五章。

三、资质要求:

1、营业执照。具有外卖递送服务及预包装食品的销售资格。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省级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备案凭证(备注网络检索路径)。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过去三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行政处罚、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4.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2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五、响应报名:

凡有意参加的响应商,请于2023年 7 17 日前将确认函发送至邮箱cgb@njitt.edu.cn,邮件主题为项目名称+公司名称,采购办不接受没有报名确认的响应文件。

六、评审与成交标准:详见第三章。

七、响应文件制作要求及递交:    

1.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要求:

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分别密封在两个文件袋(箱)中(正本一包,副本一包),电子文件U盘封装于正本文件袋里。并在袋(箱)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封口处应加盖骑缝章或授权代表签字。

2.封面格式为:

采购编号及项目名称:供应商的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和传真:

响应文件正、副本均须胶装,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3份,电子文本U盘一份。

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 7 月  21  上午  9 00      

响应文件接收地点: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629号弘毅楼217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过后,采购办组织专家与供应商进行磋商,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表出席。

 、采购部门联系人、联系方式

  王老师   联系电话:025-86115848

 九、采购办联系方式   

磋商文件编制:老师      联系电话:025-86115963/15365125232

  办公室地址: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江宁校区弘毅楼226

十、磋商文件有效期:磋商截止时间后九十天。   

JY2023107 确认报名函.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