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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活动中心一楼吊顶出新及教学区屋面采光顶玻璃维修更换项目(二次) 采购公告
[浏览次数: 50    最后修改时间:2025-10-27 ]

  

采购办受后勤基建处委托,就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活动中心一楼吊顶出新及教学区屋面采光顶玻璃维修更换项目采购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和参加磋商,依据磋商文件要求交回我院。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大学生活动中心一楼吊顶出新及教学区屋面采光顶玻璃维修更换项目

1.2项目编号:JY2025161

二、项目简要说明:

2.1项目概况:大学生活动中心一楼吊顶出新及教学区屋面采光顶玻璃维修更换项目实施的要求。

2.2 项目预算:项目控制价139506.76 元

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合同条款,且不得拒绝执行为完成全部工程而须执行的可能遗漏的工作。采购人保留调整发包范围的权利,响应商不得提出异议。

三、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距开标时间六个月内任意一月份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三个月的可以不提供),或其银行出具的资信证书(复印件)(开标前六个月内),或其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6个月内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以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5.1特定资格条件:

5.2供应商资质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装订在响应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提供,原件备查)

5.3项目负责人资格: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装订在响应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提供,原件备查)

5.4项目负责人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5年04月-2025年09月)任意一个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装订在响应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提供,加盖社保缴费电子专用章证明材料可视为原件,否则视为未提供)。

5.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b.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c.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中标后不允许转包、分包本工程。

8.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的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8.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磋商活动。

8.2凡为磋商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磋商活动。

8.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

9.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是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磋商的可以不提供授权书)。

 

相关要求详见第五章。

四、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4.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2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五、响应报名:

凡有意参加的响应商,请于2025年11月316:00前将确认函发送至邮箱cgb@njitt.edu.cn,邮件主题为项目名称+公司名称,采购办不接受没有报名确认的响应文件。

六、评审与成交标准:详见第三章。

七、响应文件制作要求及递交:    

1.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要求:

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分别密封在两个文件袋(箱)中(正本一包,副本一包),电子文件U盘封装于正本文件袋里。并在袋(箱)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封口处应加盖骑缝章或授权代表签字。

2.封面格式为:

采购编号及项目名称:供应商的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和传真:

响应文件正、副本均须胶装,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2份,电子文本U盘一份。

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11月7下午2:30

响应文件接收地点: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629号弘毅楼217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过后,采购办组织专家与供应商进行磋商,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表出席。

八、采购部门联系人、联系方式

   王老师      13813830553

 九、采购办联系方式   

磋商文件编制:老师      联系电话:025-86115701

  办公室地址: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江宁校区弘毅楼226

十、磋商文件有效期:磋商截止时间后九十天。 

JY2025161 大学生活动中心一楼吊顶出新及教学区屋面采光顶玻璃维修更换项目 磋商文件.doc

工程量清单.xlsx

供应商报名函.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