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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终财务决算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 50    发布时间:2025-11-21 ]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为保证2025年学校年终财务决算工作顺利完成,确保决算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请各学院、部门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做好相关事项。现将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报账时间安排

1. 2025年报销业务截止到1219日。

2. 财务处于1220日起集中进行内部账务处理及年度决算相关工作。届时网上预约报销系统将暂停使用。

3. 在网上预约报销系统中已经申请的报销单,如未能在1219日前完成报销手续,系统将统一撤销。

4. 2026年开账时间另行通知。

二、收入、往来款项的清理结算工作

请各学院、部门应于规定时间内对本单位当年各类收入进行梳理,保证学校资金及时到位。

(一)收入结算

1. 学杂费清缴结算

请各二级学院加强学杂费催缴工作,本年度学杂费收、欠费率考核统计截止日期为1220日。

2. 科研、创收等收入结算

各项目负责人、经办人梳理核实已开票未到款的项目经费,并及时办理资金入账手续;如本年度预开票据无法到款,由经办人追回已开票据。

3. 资产出租出借收入、上缴款、水电费结算

国有资产管理处、后勤基建处、信息化管理中心等负责及时完成相关单位资源费、房租收入结算上缴;后勤基建处负责收回相关单位水电费结算款。

4. 涉及其他教学、科研等收入,相关学院及职能管理部门对接上级单位或合作方拨付款项,及时办理入账。

(二)往来款项清理

1. 请有借款的教职工在按规定时间办理还款。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结清的,需经办人提交情况说明书,并按报销审批权限经部门负责人、分管院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暂缓办理还款(仅限一年内的)。

2. 款项已支付票据未入账的业务。请及时办理已付款的票据签批入账手续。

3. 票据已开出款项未入账的业务,请尽快催收,确保于1219日前入账。12月份原则上不再办理未到款项开票事宜。

4. 各类来款(如项目到款、保证金等),请及时办理认领和入账手续。

5. 应退的各类保证金等,请相关部门及时办理退款手续。三、库存物品清查

国有资产管理处、后勤基建处、教务处、人事处、学生工作处、办公室、信息化管理中心分别对库存物品进行年终盘点清查,按照流程审批后,报送财务处进行账务处理,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四、项目经费清理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规定,预算执行率未达到要求,将核减下一年度指标,且预算执行率纳入年度考核,请各二级学院、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抓紧办理各项报销及付款业务。

1. 学院预算经费:日常公用经费年末结余收回不结转;专项经费结余原则上收回不结转,确需结转下一年度使用的,请在1219日前向财务处提交书面申请,书面申请须部门(单位)负责人、分管院领导审批同意。未在规定时间报送的,视同部门(单位)同意收回。

2. 财政专项经费:按省财政要求执行,两年内(2024年及以前项目)未使用完的项目经费余额将由省财政收回。

五、其他事项

根据决算报表的填报要求,请相关职能部门报送的数据另行通知。

学校年终财务决算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学院、部门从事业发展大局出发,给予积极配合与支持。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25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