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学生会干部刘鹏、张浩等同学受到团省委、省学联的表彰
[浏览次数: 1192    发布时间:2004-02-18 ]

接团苏委联[2003]45号文件,为进一步加强学联、学生会和研究生会建设,鼓励先进,树立典型,团省委、省学联研究决定授予包括院学生会主席刘鹏在内的158名同学 “2003年度江苏省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


接苏学发[2003]30号文件,为树立大学生社团先进典型,充分调动大学生社团干部的积极性,鼓励他们创制性的开展工作,江苏省学生联合会决定开展了2003年江苏省大学生“十佳社团”、“十佳社团活动”、“优秀社团干部”评选活动。我院学生会社团部部长张浩同学、副部长王涛同学分别被授予2003年江苏省“优秀社团干部”荣誉称号。

我院学生会将以此为契机,在今后的工作中积极进取,开拓创新,强化学生组织的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功能,发挥好先进典型的导向、示范作用,为我院青年学生的成长成才做出切实、有效的成绩。

(团委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