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31日,在南京市大学生医保工作表彰大会上,学院获得“南京市大学生医保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张丽君同志被评为“南京市大学生医保工作先进个人”。
学院自2010年全面启动大学生医保工作以来,先后制定了《学院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实施方案》、《学院医疗门诊包干费用使用办法》等规章制度,为医保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基础保障。在学工处、财务处、后勤处、各系学工办的通力协作下,截至2011年底,我院参保人数达8955人,参保率达99.77%,基本做到了应保尽保,为大学生提供了切实有效的医疗保障。
(学工处/图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