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认真组织《全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测评体系(试行)》贯彻执行情况自测自评工作
[浏览次数: 528    发布时间:2014-05-08 ]

根据省教育厅《转发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开展<全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测评体系(试行)>贯彻执行情况自测自评工作的通知》(苏教学函[2014]1号)要求,近一个月来,在校党委领导下,党委宣传部、党委组织部、人事处、财务处、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处)、招就处、团委、保卫处、思政教研部等部门分工负责,分别对照《测评体系》六个一级指标、二十个二级指标,结合我校实际,全面深入、实事求是地开展自测自评工作,摸清真实情况,掌握准确数据,撰写高质量自测自评报告,同时做好有关材料归档整理工作。

据悉,省教育厅将于5月份组织对部分院校进行抽查。我校以这次自测工作作为改进和完善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契机,认真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和不足,制定落实整改措施,切实做到以测促改、以测促建,为逐步建立我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测评长效工作机制奠定良好的基础。


    
                                       (党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