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发布《关于命名表彰2013—2015年度江苏省文明行业和江苏省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社区、校园)的决定》(苏文明委〔2016〕10号),经复查审核,省文明委决定,学院被确认继续保留“江苏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党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