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七五”普法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 1287    发布时间:2018-10-11 ]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二级学院(系部)、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宪法学习宣传实施专项督察及“七五”普法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苏教办法函〔2018〕11 号)的部署,省教育厅将于11 月中下旬到12 月,在各地各高校全面自查的基础上,开展实地督察检查,主要采取听取汇报、查阅台账、实地查看、组织座谈等形式进行。为推进学校“七五”普法工作,做好迎接全省督察检查工作,现就开展学校自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根据宪法学习宣传实施专项督察和“七五”普法中期检查要求,系统总结工作经验,深入查找不足,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措施,及时整改落实,进一步加强青少年宪法法律学习宣传教育,营造教育系统“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良好氛围,推动学校宪法宣传教育和普法工作迈上新台阶。

二、主要内容及分工

(一)宪法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情况

1、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讲话精神上来,统一到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上来的情况;学习宣传贯彻《依法治教实施纲要(2016-2020年)》,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提高依法治校、依法执教的能力与水平的举措和实施效果等情况。(党委办公室  院长办公室,各二级院系部)

2、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推进宪法特别是宪法修正案学习宣传教育、深入贯彻实施宪法工作总体情况。(党委宣传部、马克思主义学院,各二级院系部)

3、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的部署要求、《省委宣传部、省委组织部、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法宣办、省教育厅、省司法厅关于组织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苏宣发〔2018〕13 号)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的通知》(苏教办法函〔2018〕10 号)等文件要求,加强大学生宪法教育,广泛开展大学生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情况。(党委宣传部、保卫处、学工处、团委、马克思主义学院,各二级院系部)

4、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宪法、组织实施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工作情况。(党委宣传部,各二级院系部)

5、开展宪法贯彻实施工作情况,特别是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自觉树立和增强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观念,带头遵守和维护法律情况。(党委办公室 院长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各二级院系部)

(二)其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

1、《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全省教育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 年)》(苏教法〔2016〕16 号)等文件贯彻落实情况。(党委宣传部、保卫处、学工处、团委、马克思主义学院)

2、法治师资及培训情况;法治课程开设情况。(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务处、人事处,各二级院系部)

3、法治教育基地建设及法治实践教育开展情况。(学工处、保卫处、团委、马克思主义学院,各二级院系部)

4、法律顾问工作开展情况。(党委办公室 院长办公室)

5、党员及干部学习宣传贯彻党内法规情况。包括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和党风廉政教育等情况。(党委组织部,纪委办公室(监察审计处))

(三)学校“七五”普法规划落实情况(各二级院系部、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 年)》(交院党〔2016〕72 号)内容,各院系部、各部门、各单位对照职责范围内的任务,对规划落实情况开展自查。

三、工作要求

1、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周密安排自查,相关职能部门、院系部要认真总结2016年至2018年10月学习宣传贯彻“七五”普法规划过程中形成的经验做法、工作特色及工作成果,以及督查检查的主要内容形成自查报告。报告要客观全面总结经验做法,精准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提出下一步改进措施;要有具体事例和数据,切忌泛泛而谈;谈问题、原因和改进措施的篇幅,不少于报告总篇幅的1/2。同时注意搜集整理“七五”普法期间的音像、视频、图片、工作安排等普法过程材料,归档备查。

2、各相关职能部门、院系部在自查过程中,如有某一方面的典型经验,或者有对某一问题做的专题分析报告、有关统计报表等,可一并报送。

3、请各部门各单位将自查报告、典型经验材料及普法过程材料归类打包整理,于2018年10月30日前发送至党委宣传部邮箱dwxcb@njitt.edu.cn。纸质材料请本单位留存备查。联系人:党委宣传部袁焰,电话:86115981。

特此通知。

 

  

学院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党委宣传部

2018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