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党总支:
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充分展示党校学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和有效提高党校培训质量,根据《南京交院党校优秀学员评选办法》和《关于在党校第十五期开展“三个一”教育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就评选表彰党校第十五期优秀学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秀学员评选条件
(一)注重党性锻炼和培养,有较高的政治觉悟,有较强的进取精神,有顾全大局的工作意识,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二)在“三个一”教育活动中表现突出,在学习、工作、生活中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以实际行动树立入党积极分子的良好形象。
(三)能积极参加党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乐于为同学服务,能积极主动协助班主任老师、班长、学习组长搞好本班的培训管理工作。
(四)学习培训期间考核成绩必须达到85分以上。学习笔记认真、全面,能结合自己的思想实际进行深入思考。
(五)学员在学习培训期间无代签或迟到早退及其他违纪现象。
(六)在党校其他工作中表现积极,成绩显著。
二、优秀学员的名额分配
优秀学员的评定要严格控制比例,以班为单位控制在学员总数的8%以内,人数较少的学员小组可以考虑评选一人。
三、评选的基本程序
由班主任汇总学员的综合考核情况,召开小组长会议,公布评选条件,确定评选名额,具体评选由各小组长召集本小组学员,在自我总结的基础上,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法,民主选举产生,报系党总支讨论推荐,经党校教务部门审核后党校校务委员会审批。
四、优秀学员的奖励
党校优秀学员的奖励以精神鼓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由党校颁发荣誉证、奖品,在党校培训班结业典礼上表彰并记入本人的党校学习档案返回原选送单位。
中共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党校
二O一O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