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确定2019年度省党内关爱资金关爱对象的通知》(苏组通〔2019〕45 号)精神,全院各基层党组织深入调查摸底,详细掌握因重病致贫或家庭发生重大变故党员的基本情况的基础上,经过党员本人或其家庭申请,学院党委公示、推荐并报省委教育工委审核,经省委组织部研究确定2019年度省党内关爱资金关爱对象。在“七一”来临之际,学院党委派体育部直属党支部相关负责同志对 “江苏省党内关爱基金”关怀对象、老党员邬建强同志进行了走访慰问,切实让广大基层党组织、党员和党务工作者感受到学院党委对基层党员的关心关怀和鼓励支持。

(党委组织部、体育部直属党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