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先锋90后”青年党员(集体)评选推荐工作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党支部:
为庆祝党的百年华诞,彰显百年大党的生机活力,推动党的事业薪火相传,省委组织部决定在全省组织开展“先锋90后”评展活动,为做好学院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及数量
政治素质过硬、作用发挥突出、群众评价较高的“90后”青年党员和青年党员集体。
学院按组织隶属关系,将择优推荐先进对象参加省委教育工委评选工作,党员、党员集体可兼报,各不超过1名(个)先进对象。
二、推荐条件
1. “先锋90后”青年党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党绝对忠诚,理想信念坚定,道德品质高尚,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本职岗位上取得突出成绩,1990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的中共党员。
2. “先锋90后”青年党员集体: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强,有效开展党员先锋岗、责任区、志愿服务等活动,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在改革发展稳定实践中作出积极贡献,“90后”青年党员数量占 2/3 以上的基层党组织或集体。
三、推荐方法和程序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充分发扬民主,多方听取和征求党员、群众意见,按照推荐条件,认真筛选,择优推荐。推荐工作可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活动等结合起来。
学院将对推荐对象进行审核把关,征求纪检等部门意见,经党委集体研究,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委教育工委。
四、材料报送及要求
请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坚持标准、精心把关,严格审核申报材料,于4月18日下午15:00前(过期不予受理)将申报材料(见附件)送党委组织部(弘毅楼409室),同时报电子稿。报送材料一式三份(附电子文档),主要包括:“先锋 90 后”青年党员(集体)推荐表、事迹材料(1500 字左右)、“先锋 90 后”青年党员推荐对象电子照片。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86115833。
特此通知。
附件:1. “先锋 90 后”青年党员推荐表
2. “先锋 90 后”青年党员集体推荐表
党委组织部
2021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