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关于开展评选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
先进个人活动的通知
各委员单位、二级关工委:
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在学校各部门的关心支持下,学校关心下一代工作取得了较为突出的成绩,得到全校师生的肯定及上级关工委的表彰。为了进一步推动学校关心下一代工作的深入开展,宣传关工委工作和离退休老同志的先进事迹,营造关工委工作的良好氛围,激励更多的同志支持和参与关工委工作,根据《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关工委工作条例》的规定,决定对近三年来在学校关心下一代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给予表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奖项
1、评选对象:全校在关心下一代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个人以及二级关工委。
2、奖项: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荣誉奖三项。
二、评选条件和名额
1、评选条件
先进集体奖: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党委的中心工作和学院的中心任务,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适合青年学生和教师身心健康的教育活动,成绩显著;所在单位领导重视,机构健全、队伍稳定,有相对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办公设备,活动正常,工作有计划、有总结,充分发挥“五老”队伍的积极作用,积极创造条件,为青年学生和青年教师办实事,做好事,社会影响好,群众认可度高。
先进个人奖: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参与,乐于奉献,关爱青年教师和学生,愉快发挥余热,有一定的影响和威望的关工委老同志。
荣誉奖:一贯重视、热情关怀、大力支持关心下一代工作的中层及中层以上党政领导干部。
2、名额
先进集体在各二级关工委中推荐产生,名额2个。先进个人在校、院二级关工委老同志中产生,名额5人。荣誉奖主要颁发给一贯重视、热情关怀、大力支持关心下一代工作的在职中层及中层以上党政领导干部,名额3人。
三、评选办法和要求
评选工作要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以实际开展的工作为基础,以总结材料、实际成绩和典型事例为依据,确保被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真正具有先进的代表性和榜样的示范性。
1、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原则上应从事和开展关心下一代工作三年以上。
2、评选工作按照名额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进行。在充分酝酿、讨论、推荐的基础下,由学校关工委领导班子评审后,报党委审批。
3、荣誉奖由院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领导班子推荐提名报党委审批。
4、评选时间原则上为三年一次,总结评选时间为下半年。先进个人享受院级先进同等待遇。
四、表彰办法
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将对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给予全校通报表彰,并向获奖的集体颁发奖牌,向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我们要认真总结、交流、宣传推广先进典型的经验和事迹。要把评选先进的过程,作为学习宣传先进的过程,努力形成“学先进”、“创先进”的氛围,弘扬“五老”勤恳工作、无私奉献的精神,推动关心下一代工作深入发展。
联系人:孟庆云
联系电话:86115847
附件:1、先进集体推荐表
2、先进个人推荐表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十五日
附件1:南京交院关工委先进集体推荐表
| 二级部门名称 |
| 负责人 |
| |
| 推
荐
理
由 |
负责人: 年 月 日 | |||
| 所在 院(系)意见 |
负责人: 年 月 日 | |||
| 校关工委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
| 学 院 党 委 意 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
附件2:南京交院关工委先进个人登记表
| 姓 名 |
| 性 别 |
| 出生年月 |
|
| 部 门 |
| 学 历 |
| 政治面貌 |
|
| 参加关工委工作时间 |
|
| 关工委任职 |
| |
|
主
要
事
迹
|
| ||||
| 院(系)关工委或部门意见 |
负责人: 年 月 日 | ||||
| 校关工委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
| 学校 党 委 意 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