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学设备费申请办法的通知
按照建设示范性高职院总目标的要求,为了加强学院教学条件建设,把有限的教学经费投入到急需、重点、高效的建设项目中,促进我院专业建设和发展。学院成立“教学设备费划拨方案审查小组”,该小组将由分管院长任组长,由相关部门及部分专家组成,对各系部提出的申请进行审查。按照系级申请,院级审查的程序和“保障急需,扶持重点,兼顾平衡”的原则进行划拨。经审查小组提出意见后,交院领导批准,由教务处履行管理职能。由于本年度教学设备费数量有限,上学期末各系申请的总额大大超过预算,现就本年度经费划拨申请方法通知如下:
一、《申请》应包含如下内容
1、已有实验(实训)室教学设备使用效率(含开出率)的评价;
2、现有保管人员、使用指导人员的配套情况,设备维护、使用和损坏情况;
3、上级划拨或补贴经费的使用情况(主要指汽车系等系该类费用的使用情况);
4、现有重点实验室建设情况,与同类学校、同类实验室的对比情况,按每系拟建1~2个高标准重点实验(训)室的要求,需增加投入的情况;
5、今年拟购设备的投向设想,拟购设备在专业建设实践教学中的地位、使用效率等。
6、拟购设备的市场调研情况。
二、请各系部将申请报告交教务处(明德楼311室),截止2006年2月25日下午15:00前上报,逾期不予办理。
教 务 处
二OO六年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