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院教〔2008〕11号
关于公布2008年院级品牌特色专业
建设点遴选结果的通知
各系部、相关部门:
根据学院《关于开展2008年院级品牌、特色专业遴选建设工作的通知》(交院教〔2008〕4号)精神,在系部申报的基础上,经专家会议评审、网上公示、学院审定,共确定2008年院级品牌专业建设点1个,特色专业建设点6个,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品牌、特色专业建设,是完善相关专业群,形成学院、省级、国家三级特色专业建设体系,提高专业建设整体水平的基础,是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加强内涵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在品牌、特色专业建设点的建设过程中,要与学院精品课程、精品教材建设结合起来,要与学院新一轮教育教学改革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品牌效应,进一步增强学院办学的整体实力与综合竞争力。
二、学院将参照相关管理制度,对品牌、特色专业建设点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并在设备投入及骨干教师培训等方面优先考虑。各系部要进一步加强院级品牌、特色专业建设点建设,实行专业负责人制,明确建设目标,落实建设任务,确保建设成效。学院品牌、特色专业建设点建设周期为两年,验收合格后,由学院正式批准挂牌。
|
序号 |
类别 |
专业名称 |
申报系部 |
|
1 |
品牌 |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
汽车工程系 |
|
2 |
特色 |
会 计 |
管理工程系 |
|
3 |
特色 |
公路监理 |
公路工程系 |
|
4 |
特色 |
电子商务 |
管理工程系 |
|
5 |
特色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信息工程系 |
|
6 |
特色 |
机械工程运用与维护 |
机电工程系 |
|
7 |
特色 |
建筑工程技术 |
建筑工程系 |
特此通知。
二OO八年五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院级 品牌 特色 专业 遴选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