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院教〔2008〕25号
关于做好2008年教学基本建设及大学生实践创新等立项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各系部、相关部门:
为加强对教学基本建设及大学生实践创新等立项项目的管理,保证立项项目的质量和水平,经研究,决定对2008年教学基本建设及大学生实践创新等立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时间
中期检查工作定于
二、中期检查范围
1、2008年学院教学基本建设立项项目;
2、2008年学院大学生实践创新立项项目。
三、中期检查程序
立项项目中期检查将与期中教学检查相结合,主要采取项目负责人提供信息、系部检查评定、学院审核等程序进行实施。
1、项目负责人提供信息: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2008年教学基本建设、大学生实践创新立项项目中期检查表》,与相关资料一并提交到系部;
2、系部检查评定:系部主任、教研室主任等组成检查小组,逐一检查各立项项目进展情况,及时进行总结、分析;
3、学院审核:学院对系部中期检查工作进行抽检,全面审核各立项项目的信息资料并形成审核意见。
四、相关要求
1、请各系部结合期中教学检查,积极开展本系部立项项目的中期检查工作,以保证立项项目的顺利实施;
2、请各系部于
附件三:《2008年教学基本建设、大学生实践创新立项项目中期检查表》
二00八年十
主题词:教学基本建设、项目、检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