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各系部:
根据教务处工作进程安排和系部工作计划,教务处将于12月中旬学院组织人员对院示范性实训(验)室和新建校外实习基地进行检查验收,请各系部参照“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加强实训基地建设的实施意见(交院教〔2007〕31号)”和相关标准准备好申报工作并将示范性实训(验)室和新建校外实训基地综述材料于2008年12月10日前报教务处,逾期将不再受理。联系人:吴志峰,联系信箱:jwch@njci.cn。
特此通知。
教务处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