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9年学院教学基本建设项目
立项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相关部门:
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学院人才培养质量,学院决定开展2009年教学基本建设项目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凡是符合现代高职教育理念,体现工学结合精神的教学基本建设项目均可申请立项。主要包括:人才培养模式;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训基地建设;其他项目建设(如教学内容、方法、手段的改革项目等)。
二、申报基本条件
1、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较强的教科研能力,能够胜任该项目建设的开展与组织;项目研究队伍结构合理。原则上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申报2个项目。
2、所申报项目的研究重点尽量结合学院示范性高职院建设内容与目标,力求具有创新性和开拓性,具有较强的实践意义。
3、已获得院级(或以上)教学基本建设或改革立项的项目不再参加此次立项申报;
三、组织管理
1、项目申报:以系部为单位,择优推荐申报学院立项资助项目,并报相关材料到教务处;
2、项目立项:采用会议评审、学院审定、网上公示、正式发文的程序进行;
3、过程管理:教学基本建设项目建设周期为1-2年;项目负责人实施,系部监督,学院将根据相关管理办法给予经费资助和项目管理;
4、验收考核:项目建设结束后,由学院组织验收与结题。
四、申报要求
1、申报名额:系部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2、申报材料:《教学基本建设项目申报表》的书面文本(一式三份)及Word格式电子文本。
3、申报截止时间与联系方式
请各系部于
联系人:李强
联系电话:86115826
电子信箱:jx86115826@163.com
附件:1、《教学基本建设项目申报表(专业建设)》
2、《教学基本建设项目申报表(课程建设)》
3、《教学基本建设项目申报表(网络课程)》
4、《教学基本建设项目申报表(精品课程)》
5、《教学基本建设项目申报表(教材建设)》
(见教务处网页“下载中心”)
二○○九年三月五日
主题词:学校 教学基本建设项目 立项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