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院教〔2009〕3号
关于开展2009年学院示范性实训(验)室
建设点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相关部门:
为持续提高学院实训验(室)建设与管理水平,推进实验、实践教学改革与创新,根据示范性高职建设目标要求,学院决定开展2009年学院示范性实训(验)室建设点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条件:实训(验)室现有师资结构合理、硬件设施较完备、使用效率较高、实验教学及综合管理情况良好,能满足学院教育教学改革与示范性高职院建设的需要,预期项目建设完成后能充分体现其先进性、实效性和示范性;
2、申报数量:建设点申报实行限额申报的办法,原则上每系部申报建设点不超过2个;学院计划遴选出4-6个示范性实训(验)室建设点。
二、组织管理
1、申报:
以系部为单位,结合示范性高职院建设方案,择优申报建设点;
2、立项:
采用会议评审、学院审定、网上公示并发文的程序确立建设点;
3、管理:
学院示范性实训(验)室建设点建设周期为1-2年,实行项目负责制;
4、验收:
各建设点建设周期结束后,学院统一验收,达标项目予以挂牌。
三、申报要求
1、申报材料:《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示范性实训(验)室建设点申报表》书面文本(一式三份)及电子文本。
2、申报时间与联系方式
请各系部于
联 系 人:吴志峰
联系电话:86115029 电子信箱:jwch@njci.cn
二○○九年三月十六日
主题词:学校 示范性实训(验)室 遴选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