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院教〔2009〕32号
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加强专业开发工作的有关意见
专业开发是专业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是适应经济社会发展,优化专业结构,提升专业内涵,凸显办学特色的重要举施。为加强专业开发工作,规范我院专业开发程序,促进学院规模、结构、质量与效益协调发展,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试行)》和江苏省《高等职业教育专业建设指南》等的文件精神,结合本院实际,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服务为宗旨、就业为导向,及时跟踪市场需求的变化,主动适应交通行业、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围绕学院的专业定位,有针对性地、灵活地开发与设置专业;在专业开发、调整与建设过程中,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积极推进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引导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和方法改革,加强师资队伍和实践教学基地建设,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增强学生的就业能力。
二、专业设置基本原则
1、导向性原则。以就业为导向,跟踪市场需求的变化,主动适应区域、行业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根据学校的办学条件,有针对性地调整和设置专业。
2、行业优先原则。围绕交通行业和社会经济发展对人才的需求,结合我院专业优势,优先开办具有交通行业特色的新专业。
3、校企合作原则。在“互利双赢”基础上,鼓励与支持系部联合优秀企业,共同开发新专业,共同参与专业教学建设与教学改革的全过程;
4、效益原则。专业设置要力求体现集约化与最优化的资源配置。专业设置在满足社会需求的同时,要有利于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促进规模、结构、质量、效益的协调发展。
三、专业设置的基本条件
1、具有扎实充分的人才需求调研。新增设专业须有未来三年人才需求的预测报告,调整专业须有近三年需求变化的调查分析;
2、符合学校发展规划和专业建设规划,适应区域或行业经济发展需求,有符合专业培养目标的人才培养方案和其它必需的教学文件;
3、有相关专业建设平台可依托,初步具备能完成该专业教学计划所必需师资队伍、仪器设备、图书资料、实习实训等方面基础条件;
4、参照最新《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 (试行)》以及教育部当年公布的高职高专专业设置整理结果的通
知文件,冠以科学规范的专业名称,并严格履行论证、审批、
备案程序。
四、专业开发的组织管理
专业开发与建设实行院、系二级管理。学院成立专业开发委员会,院长任主任,分管教学副院长任副主任,教务处、科产处、各系部负责人及行业、企业和社会有关专家为成员,委员会挂靠教务处。各系成立专业开发领导小组,系部主任任组长,相关教研室主任、行业、企业和社会有关专家为成员。
1、学院专业开发委员会职责:
(1)制定学院专业发展总体规划,年度开发计划;
(2)对各系部上报的专业开发项目进行立项与结项评审;
(3)做好高职高专教育专业设置工作平台中材料提交与信息交流工作;
(4)对各系部的新专业开发、专业调整等工作进行指导、检查与评估;
(5)协调解决各系部在专业开发中的相关问题。
2、系部专业开发领导小组职责:
(1)制定系部专业发展总体规划,年度开发计划,报教务处备案;
(2)具体负责本系部专业开发的组织、实施,并按照学院专业开发委员会的安排,完成专业开发任务;
(3)以系部为单位组织申报,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五、专业开发程序及申报材料
1、专业开发程序:
|
时 间 |
工 作 内 容 |
负责单位 |
协助(协调)单 位 |
|
每年10月份前 |
各系部召开专业开发可行性论证会,并递交拟新增专业建设方案立项申请。(见“注”) |
各系部 |
|
|
每年11月份 |
对各系部拟新增专业建设方案进行立项评审 |
学院专业开发委员会 |
各系部 |
|
次年6月 |
对新增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等进行结项评审 |
学院专业开发委员会 |
教务处 |
|
次年7月-9月 |
新增专业申报至教育厅、教育部,待审批。 |
学院专业开发委员会 |
教务处 各系部 |
|
招生年份4月 |
各系部上报招生计划,经院长办公会批准后报教育厅。 |
各系部 |
学院专业开发委员会、 招生办公室、院长办公室 |
|
招生年份12月 |
专业评估,提出调整方案。 |
学院专业开发委员会、系部专业开发领导小组 |
各系部 |
|
招生年份12月以后 |
常规建设、管理与评估 |
学院专业开发委员会、系部专业开发领导小组 |
各系部 |
注:专业建设方案应包括:调查论证报告、人才培养方案、专业教学计划、教学文件建设、教师队伍建设、实践教学条件(含基地)建设、教学资源库建设、课程体系(含标准)、教材建设、教学方法改革及教育技术革新等。
2、申报材料(拟招生前一年7月-9月提交):
(1)所在系部专业整体规划;
(2)申请报告(说明新专业设置的主要理由,新专业在本区域院校的设置情况,目前生源市场、就业市场情况,现有专业办学条件,未来3-5年人才需求预测分析等);
(3)高等学校增设高职高专专业申请表(内含“人才培养方案”);
(4)其他需补充说明的材料。
3、现有专业调整,申报程序与提交资料同上。
六、专业开发的评估及奖励
1、学院鼓励与支持新专业的申报工作,并对新设专业的建设情况实行指导、检查和评估。评估主要内容:
(1)新生志愿中第一志愿比例、新生平均分数、新生报到率;
(2)教学计划执行情况;
(3)师资队伍建设情况;
(4)教学管理情况;
(5)课程建设、教学改革、教材建设情况;
(6)实验(训)室建设与管理情况;
(7)应届学生毕业率、一次就业率。
2、各系部于每年12月初向教务处提交本专业的自查报告。
3、对于评估达不到要求的专业,将视情况予以通报,限期调整,否则将减少、停止招生直至撤消专业;对于评估达到要求的专业,学院将加大投入,并给予该专业带头人及参与专业开发与建设相关人员一定的奖励。
附件:高等学校增设高职高专专业申请表
二OO九年十二月三日
主题词:学校 专业 开发 意见
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办公室
附件:高等学校增设高职高专专业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