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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0年度师资培训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 112    发布时间:2010-05-14 ]

关于做好2010年度师资培训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日前公布“《全国高职高专教育师资培训基地、教指委、示范性建设高等职业院校2010年度师资培训计划》(教高司函〔201063),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师资队伍建设的有关精神,加快学院师资队伍建设步伐,现将学院2010年度师资培训计划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条件

()符合各教学单位师资队伍建设规划要求,选送专任教师参加培训。必须坚持保证教学工作的正常安排,与专业建设和课程改革紧密结合的原则。

()工作表现积极,无各类教学事故等不良行为的专任教师。

()在专业建设、精品课程建设、教学改革等方面成绩突出者,优先考虑。

(四)各系应根据专业建设和教学改革的需要,结合教师本人的工作职责和研究方向,合理安排教师的培训项目。

二、申报方式

()各教学单位根据全国高职高专教育师资培训基地、教指委、示范性建设高等职业院校2010年度师资培训计划”制定本单位培训计划,并推荐培训人员。

()由本人填写《高职高专教育骨干教师培训推荐表》,各单位填写《教师培训培训申请汇总表》后,于530报教务处。教务处根据学院师资队伍及专业建设总体规划,确定参培项目,组织参加培训。

(三)对未列入“全国高职高专教育师资培训基地、教指委、示范性建设高等职业院校2010年度师资培训计划”中的专业,各系可以自行安排,但必须是由教育管理部门主持的项目。

(四)各系可以安排部分教师参加行业、企业的举办的技术培训。

三、取得证书

“全国高职高专教育师资培训基地、教指委、示范性建设高等职业院校2010年度师资培训计划”中不少于30学时的培训项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将对培训合格的教师,在“高等学校骨干教师信息库”中予以备案,并颁发“高等学校骨干教师高级研修班培训证书”。

附件:

1.关于备案并印发《全国高职高专教育师资培训基地、教指委、示范性建设高等职业院校2010年度师资培训计划》的通知 教高司函[2010]63

2.高职高专教育骨干教师培训推荐表

3.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培训申请汇总表

二○一○年五月十三日

附件1

关于备案并印发《全国高职高专教育师资培训基地、教指委、示范性建设高等职业院校2010年度师资培训计划》的通知

教高司函[2010]6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各高职高专教育师资培训基地,有关高职高专教育专业类教学指导委员会,有关高等职业院校:

按照工作安排,截至20103月,全国 8个高职高专师资培训基地,28个高职高专专业类教学指导委员会,58所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按照要求共提交了514个培训项目计划。经研究,决定对其中355个项目进行备案,统称为《全国高职高专教育师资培训基地、教指委、示范性建设高等职业院校2010年度师资培训计划》(详见附件1,以下简称《计划》)。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高职院校师资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和对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意义,组织本地区高等职业院校推荐相应专业教师(管理人员)参加培训。

二、《计划》面向高等职业教育专任教师和管理人员,具有公益属性,不以赢利为目的。原则上,要求列入《计划》的项目,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培训费一般不高于2000/人。培训时间超过30学时或有其他易耗材料及考证费用的项目,可在上述收费标准的基础上适当调整,但必须在申报项目规划中专门说明。

列入《计划》的培训项目要按照备案的项目规划实施培训工作。各项目组织单位要在工作过程中不断完善培训内容、改进培训方法,增强培训的有效性。各项目要注重对学员实践能力的培训,促进学员职业素质养成,提高学员的教学和管理能力。

三、培训项目结束后,承办单位需以各培训单位的身份编码登录全国高等职业教育教师培训网(www.hvett.com.cn),填写专家信息、学员信息、班级总结,上传通知、授课资料等信息,并督促学员填写培训反馈表(以上信息的填写提交细节请见附件6)。以上信息填写完成后,请将学员的高职高专教育骨干教师培训推荐表原件(盖章件)报我司高职高专处,并致电全国高职高专教育教师培训联盟秘书处,以便及时办理培训证书。

经《计划》内培训班培训合格的高职高专教师,将在我司高等学校骨干教师资源信息库中备案,并颁发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高级研修班培训证书

四、《计划》内各培训项目的具体培训通知由项目负责单位另发,并可在全国高等职业教育教师培训网、高职高专教育网和教指委工作平台上发布。各培训单位要保证备案培训项目的开出率和培训效果。对备案项目完成率较低、培训效果不佳的培训单位,我司将减少其下一年度培训项目的备案数量。

五、联系方式

高等教育司高职与高专教育处

联 系 人:张 月 林 宇

联系地址:北京西单大木仓胡同35

教育部高教司高职高专处(100816

联系电话:010-66096232

邮箱地址:gjsgz@moe.edu.cn

全国高等职业教育教师培训联盟秘书处

联 系 人:李 青 姬 琳

联系地址:北京朝阳区惠新东街4号,富盛大厦19层(100029

联系电话:010-58556636010-58581605

邮箱地址:liqing@hep.com.cn;jilin@hep.com.cn

附件:

1. 全国高职高专教育师资培训基地、教指委、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2010年度师资培训计划

2. 培训班学员信息汇总表

3. 高职高专教育骨干教师培训推荐表

4. 全国高职高专教育师资培训单位2010年度师资培训项目总结表

5. 授课专家(培训师)基本情况信息表

6. 全国高等职业教育教师培训网常见问题说明及证书办理指导

附件2

高职高专教育骨干教师培训推荐表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制

教师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技术及行政职务

职业资格证书

E-MAIL

联系电话

工作单位及部门

地址邮编

主要授课情况

课程名称①

学时时数

讲授次数

数 数

课程性质

(画√)

□学校重点建设课程 □专业主干课程 □其他

课程名称②

学时数

讲授次

课程性质

(画√)

□学校重点建设课程 □专业主干课程 □其他

教学研究

学习经历

(毕业时间、

学校、专业、

学位等)

职业技能水平,

技术服务(培训)简况

参加培训项目

承办单位

培训时间

院(系)

推荐意见

签章

教务处

推荐意见

(盖章)

签章

培训期间参加

职业技能鉴定情况

注:培训项目负责单位凭此表原件到教育部高等教育司申领培训证书。


附件3

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培训申请汇总表

部门(盖章): 部门负责人(签字):

姓 名

教学研究方向

(任教课程)

培训项目承办单位

培训项目名称

培训专业类别

培训内容

培训时间

计划费用

是否为全国高职高专培训计划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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