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各系部:
自去年暑假启动课程改革已一年,为总结课改成果,进一步加强课程建设, 请各系部于9月1日前交各相关课改课程的教学标准、整体设计、单元设计案例、课程改革总结(含实训条件、师资、教学方法手段、考核方法)。
教务处
2010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