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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年新增专业申报的通知
[浏览次数: 108    发布时间:2012-10-18 ]

 

 
 
 
关于做好2012年新增专业申报的通知
各系:
根据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关于做好2013年高等职业学校拟招生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2〕195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高职高专新增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高函〔2012〕24号)要求,结合学院专业建设实际,现就学院2013年新增专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设置原则
1.依据需求,强化特色。依据我院办学定位与人才培养定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依据区域优化产业结构导向,从学校实际出发,在专业建设与发展规划范围内灵活调整和设置专业。
2.面向社会,充分论证。新增专业系部应深入所涉行业企业,调研相关专业建设方向、需求情况和就业导向,精心设计人才培养方案,并经用人部门充分论证,确保增设专业具有相应的基础与内涵。
3.优化结构,择优设置。以学院“十二五”专业建设发展规划为指导,建立适应行业企业发展与需求的专业结构动态调整机制;优先设置师资队伍、仪器设备、图书资料、实习实训等方面基础条件厚实的专业;适当控制增设财经大类、文化教育大类及相关管理类专业。
4.控制数量,稳步建设。严格控制重复设置过多、社会需求不大、就业前景不好、现有基础不实的专业。
二、申报程序
1.系部按照要求组织申报,由系部审核后交送教务处。
2.准备申报材料。
(1)系(部)“十二五”专业发展规划(一式一份);
(2)增设专业论证报告(一式一份)。新专业申报前各系要对社会人才需求、师资力量、软硬件环境进行深入细致的调研,对国内及省内生源状况和毕业生就业形势作出充分论证。
(3)增设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一式三份);
(4)《高等学校增设高职高专专业申请表》(一式三份);
(5)其它有关办学条件等补充说明材料(一式一份)。
上述材料纸质文稿于10月24日前交送至教务处,同时发送电子文稿。
3.教务处对新增专业申报材料汇总后,提交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评议。
4.学院研究确定拟增设的新专业,组织新增专业的申报材料,按要求报上级机关审批和备案。
 
三、其他事项
1.请按中国高职高专教育网(http://www.tech.net.cn/)招生入学专栏“专业设置公布平台”中列出的专业名称和专业代码(含目录内和目录外)填写申报专业(专业查询网址:http://121.192.32.131/web/zszy/index.aspx)。根据教育部要求,今年暂停申报新的目录外专业
2.附件材料请从教务处网站下载。
3.联系人:张大伟
电话:86115755
联系地址:弘毅楼212办公室
 
附件:
                               
                
教务处
                           2012年10月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