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十二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专业建设任务书制订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系部:
为做好省重点专业建设工作,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公布“十二五”高等学校重点专业名单的通知》(苏教高〔2012〕23号)和《江苏省教育厅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十二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专业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教高〔2012〕29号)要求,现就重点专业建设任务书制订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制订要求
1.各相关学院要根据《“十二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专业建设管理办法》要求,以各专业(类、群)的《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专业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为基础,认真制订《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专业建设任务书》》(以下简称《建设任务书》,详见附件),进一步明确建设目标,细化建设任务,强化建设措施,落实建设责任。
2.各专业(类、群)制订《建设任务书》要注重统筹规划、顶层设计和整体推进,具体建设项目如能分年度表述的,必须分年度表述;对于跨年度、连续性的建设项目,应明晰提出项目实施阶段及其起止时间。主要预期建设成果、人才培养质量预期效益等应不低于《申报表》提出的目标任务。
二、工作步骤
1. 各相关系部进一步细化建设方案,制定《建设任务书》。12月5日前完成《建设任务书》的论证工作(须至少邀请一名校外专家);
2. 请各相关系部于12月6日前将《建设任务书》纸质材料一式十份及电子版报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3. 学校将于12月7日组织校内专家论证(论证会时间、地点及参会人员另行通知),各相关学院根据专家意见对《建设任务书》进行修改完善;
4. 请各相关系部于12月10日前将《建设任务书》定稿纸质材料(材料印制要求:A4正反印、骑马钉、封面为白色皮纹纸。)一式六份及电子版报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同时将定稿的《建设任务书》电子版本发送到jx86115826@163.com。并于12月10日—12日期间登录“省重点专业建设管理平台”(网址:http://www.zdzy.org),在线填写《建设任务书》及有关信息。登录的用户名和密码将在省厅下发后另行通知。
三、联系方式
四、其他事项
1.省教育厅将对上报的专业群《建设任务书》进行审核确认后下达。下达的《建设任务书》是建设实施、经费拨付、检查验收的依据。
2. 重点专业省财政经费投入预案可参照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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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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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财政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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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9月-
2013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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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
月-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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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
月-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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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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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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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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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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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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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教务处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