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实训项目实施情况分析与总结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相关部门:
根据12月18日教学例会会议精神,请各系部实训中心及相关部门设备管理员认真做好近3年(2010年至今)实训项目实施、设备费使用等情况分析与总结工作。主要分析设备购置、使用情况;设备费使用情况(计划费用与实施费用列表比较);实训项目的完成情况(有无项目变更,有无项目延缓,有无项目取消)等方面进行分析总结。
请各相关部门高度重视,认真总结,于2013年元月10日前将分析与总结报告书面和电子稿交教务处实践科(弘毅楼214),联系人:吴志峰,联系邮箱:jwch@njci.cn ,联系电话:86115884。
教务处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