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学秩序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
2012年12月27日下午,学院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暨2012年教学工作会议召开,院长张毅作了《牢固确立教学工作基础地位,深化改革,创新发展,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主题报告,报告中指出“要加强质量监控,使教育教学质量监测,特别是过程质量监测科学化、规范化、常态化,为把各部门和教师的注意力集中到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上来,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此,学院教务处协同督导室决定进一步加强日常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学检查人员及职责
检查人员:教务管理员、督导员、各系部教学秘书、系教务员
职责:负责日常教学检查,及时解决教学过程中的问题,确保教学秩序稳定。
二、教学检查形式与检查内容
各系(部)日常教学检查由系(部)教学管理人员负责,学院教务处、督导室进行随机抽查。检查的主要内容有:
1.课程表、作息时间的执行情况;
2.教学日志的填写、选修课的教学情况;
3.教师教案、备课笔记、作业批改、课后辅导等情况;
4.授课计划执行进度等情况。
5.实践教学安排、教师指导和安全等情况
各系(部)应经常检查学生出勤和上课纪律情况,严查教师迟到、早退、私自调代课情况,确保常规教学秩序稳定。任课教师上课时要了解学生出勤情况并有记载。教务处、督导室要对教学秩序、教学状况及教学有关的其他情况进行经常性地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实行日常教学检查总结通报制度,各系(部)应认真开展日常教学检查工作,做到有登记、有分析、有总结。教务处、督导室对抽查结果要及时向系(部)通报和反馈,并提出今后工作的改进措施和努力方向。教务处、督导室通过检查,及时掌握日常教学活动信息。对检查中发现的先进典型,给予表扬鼓励,及时总结和推广其成功经验。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主管领导,并积极妥善处理。
希望各系(部)把稳定教学秩序、加强教学检查工作作为系(部)的重要常规工作,统一思想、认真规划、周密组织、强化落实,并在今后的教学工作中长期贯彻,建立起稳定教学秩序的长效机制,切实保障教学工作的平稳运行。
教务处、督导室
2013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