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院教〔2013〕6号
关于开展2013年学院教学基本建设项目
立项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相关部门:
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学院人才培养质量,学院决定开展2013年教学基本建设项目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教学基本建设项目立项主要包括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建设、网络课程建设、校本教材建设、其他教改项目建设。
二、精品资源共享课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1.申报2013年院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须是2012年(含2012年)之前已经建设完成的精品课程和基础较好的网络课程。
2.申报课程须在学校连续开设3年以上,建设基础好、校企合作开发的核心专业课和专业基础课,课程教学质量高,效果好,得到广大学生、同行教师和专家以及社会学习者,行业企业家的好评和认可,在同类课程中有一定的影响力和较强的示范性。
3.课程负责人为本院专职教师,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历的中级职称,且近3年作为此门课程的主讲教师不少于1轮,且体现专兼结合的“双师型”教学团队特点。
4.申报精品资源共享课程的项目须在申报时制定详细的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建设规划表(具体要求详见附件6)。
(二)建设内容
1. 课程内容。内容全面涵盖课程相应领域,主要包括基本知识、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方法、基本技能、典型案例、综合应用、前沿专题、热点问题等,具有基础性、科学性、系统性、先进性、适应性和针对性等特征。
2.实践教学富有特色。保证高水平教师指导实验、实训和实习。具有较好的实验实训实习条件。综合性、创新性实验课程开出率高、教学质量好。能够开展质量高、针对性强的实习实训活动。积极创造条件,推进本专科学生参加科研、科技训练。
3.网络教学资源建设。其中包括基本资源和拓展资源。
(1)基本资源指能反映课程教学思想、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过程的核心资源,包括课程介绍、教学大纲、教学日历、教案或演示文稿、重点难点指导、作业、参考资料目录和课程全程教学录像等反映教学活动的必须的资源。
(2)拓展资源指反映课程特点,应用于各教学和学习过程,较为成熟的多样性、交互性辅助资源。例如:案例库、专题讲座库、素材资源库、仿真实验实训系统、试题库系统、作业系统、在线自测/考试系统、学习和交流工具及综合运用多媒体技术建设的网络课程等。
(二)申报名额
1.今年学院将立项建设12门院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
2.同一门课程的负责人只能为一名教师,且此负责人是原精品课程负责人,如因特殊原因更换负责人,须经所在院系研究确定新负责人,并由新负责人完成该课程的升级改造任务。
3.同一名教师不得同时申报一门以上的精品资源共享课程。
4.课程负责人如有在建精品课程,验收通过前不得申报精品资源共享课程。
(三)其他事宜
1.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建设期为2年,验收合格后,方可认定为院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院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称号有效期为5年,在这5年中精品资源共享课程网站必须开通使用并保持每年10%以上的内容更新率。
2.推荐省级、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资源共享课程将从院级精品资源共享资源共享课程中择优遴选。
三、网络课程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1.网络课程建设优先考虑具有一定的建设基础、学生受益面广的核心专业课、专业基础课、公共基础课和公共选修课等。
2.课程负责人为本院专职教师,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且为课程主讲教师。
(二)申报名额
1.今年学院将立项建设20门网络课程。
2.课程负责人如有在建网络课程,验收通过前不得申报新的网络课程。
3.同一名教师不得同时申报一门以上的网络课程。
四、校本教材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1.校本教材应该为体现现代教学改革理念的校企合作开发教材;我院课程改革需要建设的教材;国内尚无正式出版或虽有出版但不适合我院使用的教材。
2.校本教材包括用于教学的基本教材和辅助教材。基本教材指教科书或课本;辅助教材包括学习指导书、习题集、上机手册、实验实习指导书、与教科书配套的多媒体课件和电子计算机软件等。
3.校本教材主编为本院专职教师,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凡新立项的校本教材编写项目组必须有企事业单位人员参与。
(二)申报名额
1.今年学院将立项建设12门校本教材。
2.主编如有在建校本教材,验收通过前不得申报新的校本教材。
3.同一名教师不得同时申报1门以上的校本教材。
4.已获得院级或院级以上立项的教材不得再次申报。
(三)其他事宜
1.申报校本教材需提供该课程完整的课程标准、课程设计。
2.申报需提供该课程所在专业的课改情况总结,课程体系的构建情况。
3.申报需提供校本教材的编写大纲、编写体例,并附样章。
五、教改项目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1.教改项目包括教学思想和模式、学科建设、专业结构调整、培养方案与目标、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教学方法和手段、教学质量评价、素质教育、实验教学和实践教学基地建设、教学管理等方面的教改研究与实践。
2.项目负责人为本院专职教师,具有中级以上职称。
(二)申报名额
1.今年学院将立项建设25项教改项目。
2.项目负责人如有在建教改项目,验收通过前不得申报新的教改项目。
3.同一名教师不得同时申报1项以上的教改项目。
六、其他要求
1.上述教学基本建设项目必须符合系、部专业建设规划,重点支持省级以上重点专业(群)、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省级以上重点专业(群)、实训基地建设项目任务书中待建教学基本建设项目可直接立项。
2.上述教学基本建设项目同一名教师每年不得申报两项以上。
3.有一门以上在建教学基本建设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参加此次申报。
七、申报程序
1.项目申报:各系、部组织申报。系、部根据申报条件及专业建设实际,在各申报教师申报的项目中遴选推荐院级项目,报教务处初审。
2.项目立项:采用会议评审、学院审定、网上公示、正式发文的程序进行。
3.过程管理:由项目负责人实施,系、部监督,学院将根据相关管理办法对项目进行定期检查和经费管理。
4.验收考核:项目建设结束后,由学院组织验收与结项。
八、申报材料
1.《2013年学院教学基本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1);
2.《2013年学院教学基本建设项目申请表》(附件2-5);
3.《2013年学院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建设规划表(精品资源共享课程)》(附件6)。
上述材料中,附件1需提交书面文本一份和电子文本一份,书面文本需加盖系、部公章;附件2-6需提交书面文本一式四份和电子文本一份。
九、申报时间与联系方式
请各院、系于2013年4月26日前将书面材料报至弘毅楼212室,逾期不候。
联系人:张红艳 联系电话:025-86115755
附件:
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2013年3月26日
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办公室 2013年4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