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学院2014年实训(验)室建设项目的通知
各二级教学单位、现教中心:
根据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文件的有关要求及《校内实训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学院预算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为做好学院2014年实训(验)室建设项目申报及设备费划拨工作,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逐步完善的建设思想,遵循集约高效、生产性、职业性、先进性建设原则,请各相关部门积极组织申报。现将具体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进行教育教学改革、新增或更新实训项目所需设备,特别是职业性、生产性实训项目所需设备;
2、专业扩招、新专业建设所需教学设备;
3、需要对实训(验)室进行改建、扩建和条件改善所需建设项目;
4、新增或更新教学实训用实验台、桌、椅等家具用品。
二、支持原则
1、对依照“十二五”规划要求,论证充分、方案科学、效益明显的项目优先考虑;
2、对校企合作共建实训室项目给予适当倾斜;
3、重点支持教育教学改革和生产性实训基地建设;
4、鼓励各系(部)配合教学实训自制实训装置、实训设备。
三、资金使用原则
1、专款专用原则。严格按建设内容进行项目资金使用,严禁将设备费挪作他用。
2、提高预算精准性原则。对项目、设备的性能、价格做好充分调研。
3、资金使用规划原则。对项目做好充分论证,计划好资金使用时间,杜绝只申报不建设,多申报少建设或临时突击花钱等现象。
四、申请办法
1、填写《实训(验)室建设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
2、填写《零星教学设备申购计划书》(见附件2);
3、各相关部门根据申请项目的缓急程度,填写排序表(见附件3)。
4、请于2013年12月16日前,将书面排序表和申请表交到教务处(弘毅楼214),电子文件发至jwch@njci.cn。联系电话:86115884。
教务处
二Ο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