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院级
教学基本建设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系、部):
为加强对院级教学基本建设项目的管理,促进教学改革成果的推广与应用,学院决定对建设期满的院级教学基本建设项目(包括精品课程、网络课程、校本教材及教改项目)进行项目结项验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1.建设期满的精品课程、网络课程、校本教材及教改项目。
2.申请延期且延期期满的教学基本建设项目。
3.2013年12月20日基本建设项目评审未通过的项目。
4.所有申请结项项目须是已经进行中期检查、提交中期检查表的项目。
二、结项材料要求
1.验收资料包括以下内容:封面、目录、项目验收表、项目验收报告、相关成果(精品课程和网络课程无需提供此项材料)、项目申报表,请依照此顺序进行装订。
2.各部分内容的制作或填写要求,请见附件中相关表格上方的填写说明;请务必仔细阅读后再依要求进行制作或填写。
3.项目验收报告无固定格式,请自行撰写(可包含项目的完成过程、主要内容、取得成果、总结及心得体会等)。
4.项目申报表需要含有教务处和学院的签字及公章的版本,如没有请到教务处领取原件后复印再进行装订。
5.在填写“附件3:结项鉴定意见”时,请务必仔细阅读表格上方的填写说明。
三、材料上交要求
1.上述要求提交的结题验收材料,于2014年4月18日前报送教务处,基本建设项目结题材料以二级学院(系部)、部门为单位汇总提交。
联系人:张红艳 电话86115755
四、项目延期或终止处理
1、因故不能如期结项者或终止建设者,可提出延期结项申请或终止建设申请,填写《项目延期验收和终止建设申请表》,一式一份。申请延期者或终止建设者,请在2014年4月18日前办理延期手续。
2.申请延期结项的项目将于下年度进行结题验收。有超过一项以上的未结题项目的负责人不得参加下一次院级教学基本建设项目的申报。
附件:(见教务处网站)
教务处
2014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