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院教〔2014〕16号
关于开展2014年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系部)、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激励我校广大教师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表彰和奖励在教学改革与教学研究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根据《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成果奖励暂行办法》(交院教〔2009〕9号)的有关规定,学校决定开展2014年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学成果奖励范围
1.成果内容范围包括:在教学成果、专业建设、课程改革、教材建设、实训基地建设、教学名师、教学竞赛、指导学生获奖等方面获得市厅级以上奖励或立项建设的项目(具体奖励办法详见《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成果奖励暂行办法》)。
2.成果时间范围:2013年12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的教学成果。
二、教学成果奖励申报材料
1.填写《2014年申报学院教学成果奖励项目汇总表》(见附件),并上交纸质文件一份,同时发送电子邮件。
2.成果或项目批准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验证后退还)。
3.申报材料以部门为单位集中报送,不受理个人申报。
三、教学成果奖励申报时间
请于2015年1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送至弘毅楼212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大伟联系电话:86115755
附件:
附件:2014年申报学院教学成果奖励项目汇总表.xls(教务处网站下载)
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2014年12月16日
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办公室2014年12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