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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学院第十一届学生实践技能竞赛的通知
[浏览次数: 253    发布时间:2015-04-10 ]

交院教〔20151

关于组织学院第十一届学生实践技能竞赛的

通知

各二级学院(系、部)、相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进一步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切实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实际动手能力,实现应用型人才培养和产业需求的有效衔接,推动以赛促学、以赛促教、以赛促改。学院决定,于20154-5月举办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第十一届学生职业技能竞赛。现将竞赛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竞赛组织

为加强对技能竞赛的领导,提升技能竞赛质量,学院成立本届竞赛组委会,负责竞赛的组织和管理。

组委会主任:张 毅

副主任:高进军杨益明帕尔哈提艾则孜

成员:祁洪祥赵勇谢剑康王道峰刘雪芬

张晓莺文爱民蒋玲吕亚君吴兆明

沈旭刘凤翰刘阳 胡海青刘晓华

陈林山赵伟强 彭涌涛王艳梅张鸰

陈燕飞陈晋中宋寿剑张运全王健

任忠芳张晓焱

组委会下设竞赛办公室。

主任:祁洪祥

副主任:刘晓华

成员:吴志峰刘明晶姜维维龚强唐志桥

朱俊刘海云石杨董彬张晓岩

宋寿剑

二、竞赛项目

竞赛项目要与专业课程改革紧密结合,以技能竞赛引导和推进课程体系改革;与职业要求和行业标准紧密结合、要体现行业发展的前沿技术。鼓励开发创新、创造、创业型项目,鼓励校企合作共同开发竞赛项目。

原则上竞赛项目覆盖本单位各专业,学生参与面不低于在校生的70%

各单位向组委会报送竞赛方案,经批准后各单位组织竞赛,对于优质竞赛项目,可申报校级竞赛,经评审后举行校级技能竞赛。

三、竞赛时间

1、院(系)级竞赛:420日~430

2、校级竞赛:513

四、竞赛组织安排

1、院(系)级竞赛

以二级教学部门为单位进行赛前准备、宣传、动员工作,各二级教学单位应成立相应的竞赛组织,报院组委会备案,制定比赛规则及实施细则,组织报名和竞赛。各单位应发动各技能项目所涉及专业的所有学生参加竞赛,评选出各单位一、二、三等奖,并在此基础上推荐参加校级竞赛。院(系)级竞赛的参与面和成绩将作为评选组织奖的主要依据。请各单位将竞赛方案(含竞赛项目、比赛规则和竞赛的实施细则)于417日前报竞赛组委会。

2、校级竞赛

由校竞赛组委会制定比赛规则及实施细则,接受各单位推荐人选的报名,聘请校级评委与二级教学单位专业评委进行评审。

五、表彰奖励

竞赛设二级奖项:

院(系)级一、二、三等奖,由二级教学单位表彰。

校级一、二、三等奖、优秀指导教师奖、院(系)组织奖,由学院表彰。

六、竞赛活动日程安排

时间

内容

负 责 人

46410

召开院(系)级负责人会议布置实践技能竞赛工作,赛前协调。

教务处

413416

完成实践技能竞赛报名宣传工作

党委宣传部

各院(系)

417

各院(系)级完成竞赛项目的比赛规则、竞赛的实施细则制定,报院组委会汇总,并进行动员、训练等

各院(系)

420510

各院(系)级组织实践技能竞赛

各院(系)

511

校级竞赛项目申报

教务处

各院(系)

513

组织校级实践技能竞赛

教务处

各院(系)

51415

表彰奖励

教务处

院办

特此通知。

二〇一五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

学生实践技能大赛组织奖评分表

评比项目

部门

申报项目质量

申报项目数量(专业覆盖率)

学生参赛比例

组织宣传及职业氛围渲染

合 计

该项满分30

该项满分30

该项满分20

该项满分20

汽车工程学院

路桥与港航工程学院

运输管理学院

电子信息工程 学院

机电工程学院

建筑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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