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院教〔2015〕10号
关于开展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系、部)、相关部门:
为奖励在教学实践、改革、研究中取得教学成果的单位和个人,发挥教学成果的引领激励作用,进一步提高教育质量,2015年学院将开展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的评选工作,为省级教育教学成果的培育和申报打下基础,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参加教学成果奖评选的项目必须是学校近5年(2011-2015年)内已完成的能够反映高等教育教学规律,实现人才培养目标,产生明显效果的教育教学改革成果,主要形式为教育教学研究成果的实施方案、研究报告、教材、课件、论文、著作等。
二、奖励数量
此次教育教学成果评选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4个等级。其中特等奖、一等奖占参评数量的10%。二等奖占参评数量的20%,三等奖占参评数量的30%。
三、申报条件
1. 申报教学改革成果奖的主要成员(不超过5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
2. 一位教师只允许主持一项成果,否则取消评奖资格;
3. 曾经获得过国家级、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的项目,不再参评;获得院级教学成果奖的低一级成果可申报高一级成果;
4. 成果奖申报人须为我校教职员工;
5. 教学成果由2个或2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完成的,其中第一完成人(完成单位)应为我校。
四、评奖标准
参评教学成果奖的项目应具有创新性、先进性、实用性、服务性、示范性。
创新性:特色鲜明,在理论和实践上有新的突破,尤其是专业、课程建设方面理念有所创新;
先进性:体现先进的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以及先进的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等;
实用性:项目的研究结果要有实用性,确实有助于实际工作;
服务性:结合行业和地方经济发展趋势,服务行业和地方经济的发展需要,适应区域产业需求,明晰人才培养目标;
示范性:成效显著,具有较大的推广应用价值。
五、具体需提交申报材料
1.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成果汇总表(一式1份)
2. 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成果奖申报表(一式5份);
3. 反映该成果水平的成果总结(5000字以内)(一式5份);
4. 具体教学成果及其获奖证书复印件、有关评价意见等证明材料(1套,编印目录,统一装订成册)。
六、评审程序
1.个人根据教务处评奖通知向所在单位或者部门申报。
2.单位(部门)组织人员初评,并签署评审推荐意见,并按照要求向教务处推荐。
3.教务处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成果项目进行评选。
4.对评审结果通过网络进行公示。如对获奖项目有异议,在争议期内对异议以书面署名方式向教务处提出。
5. 公示期满,教务处将评审结果和公示情况一并报主管院长,经主管院长审批后,发文公布结果。
七、材料报送
1. 请申报人员认真阅读文件精神,准备上述材料,并由申报单位(部门)审核把关,确保材料真实可靠,准确无误。书面材料请于11月26日前上交教务处教研科,逾期不再受理。上述申报材料电子版材料同时发送至jx86115826@163.com,各申报者可根据需要自行制作成果展示网站,提供相关链接地址。
2.联系人:张大伟;联系电话:86115755;地址:弘毅楼212室
附件:(附件见教务处网站,请自行下载。)
附件2: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成果汇总表.doc
附件3:2015年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成果奖申报材料有关要求.doc
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2015年10月12日
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办公室2015年10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