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学院实训(验)室项目及经费划拨通知
各二级院(系)、相关部门:
2016年学院实训(验)室项目及经费在各部门申报的基础上经院专家组评审,院长办公会审定通过,现发给你们(分部门下发),请遵照执行。对于项目资金和原申请资金不一致的项目,请重新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并于4月15日前将新方案报教务处备案,以便日后检查评估。
特此通知。
教务处
二〇一六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