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院级重点专业预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院系:
为进一步提高学院人才培养质量,提升专业建设水平,经研究,决定启动院级重点专业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要求
请各二级院系结合学校专业发展规划,围绕各自专业建设目标,认真组织专业申报。
1.专业发展思路和发展规划明确;
2.申报专业的专业结构合理,职业面向定位准确,人才培养目标符合区域经济发展需要,注重知识、能力、素质的协调发展,注重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创业能力的培养;
3.专业教学团队的年龄结构、职称结构、学历结构、双师结构合理,有良好的科研或专业技术背景;
4.专业教学基础设施条件良好,经费投入满足持续发展需要,校内外实习实训条件满足实践教学要求,与相关行业、企业合作紧密,工学结合成果显著。
二、申报的范围与数量
学院开办设置的所有专业均可申报,已获得省级以上立项建设专业也可申报。每个二级院系可申报1-3个专业。
三、申报材料
(一)申报材料
1.《重点专业预申报汇总表》(书面材料一式1份,WORD电子版1份),具体格式详见附件1;
2.《重点专业预申报表》(分专业填报,每专业书面材料一式2份,WORD电子版1份),具体格式详见附件2。
四、其他事宜
1.请各二级院系对所提交材料认真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
2.请各二级院系2016年10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报至教务处,有关材料电子版发至jx86115826@163.com。联系人:张大伟,联系电话:86115755,办公室:弘毅楼212室。
教务处
2016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