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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 306    发布时间:2016-12-19 ]

  

交院教〔201613

  

关于开展2016年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系部)、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激励我校广大教师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表彰和奖励在教学改革与教学研究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根据《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成果奖励暂行办法》(交院教〔20099号)的有关规定,学校决定开展2016年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学成果奖励范围

1.成果内容范围包括:在教学成果、专业建设、课程改革、教材建设、实训基地建设、教学名师、教学竞赛、指导学生获奖等方面获得市厅级以上奖励或立项建设的项目(具体奖励办法详见《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成果奖励暂行办法》)。

2.成果时间范围:201611日至20161231期间完成的教学成果。

二、教学成果奖励申报材料

1.填写《2016年申报学院教学成果奖励项目汇总表》(见附件),并上交纸质文件一份,同时发送电子邮件。

2.成果或项目批准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验证后退还)。

3.申报材料以部门为单位集中报送,不受理个人申报。

三、教学成果奖励申报时间

请于201716前将申报材料送至弘毅楼212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大伟联系电话:86115755

邮箱:jx86115826@163.com

 

附件:

附件:2016年申报学院教学成果奖励项目汇总表.xls

 

 

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20161216

 

 


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办公室201612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