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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学院2017年实训(验)室项目的通知
[浏览次数: 150    发布时间:2016-12-19 ]

关于申报学院2017年实训(验)室项目的通知

  

各二级教学单位、相关部门:

根据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文件的有关要求及《校内实训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学院预算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为做好学院2017年实训(验)室项目申报工作,请各相关部门按照统筹规划、集约高效的建设思想,遵循先进性、职业性及生产性建设原则,积极组织申报。现将具体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因教育教学改革、新增或更新实训项目所需实训(验)室建设;

2、因新专业建设、专业扩招所需实训(验)室建设;

3、需要对实训(验)室进行改建、扩建和条件改善所需实训(验)室建设。

二、支持原则

1、对依照院系定位及专业发展规划要求,论证充分、方案科学、效益明显的项目优先考虑;

2、重点支持教育教学改革和校企共建实训(验)室项目;

3、鼓励各二级教学单位配合教学实训自制实训装置、实训设备。

三、申请办法

1、填写《实训(验)室项目立项申报书》(见附件1);

2、填写《零星教学设备申购计划书》(见附件2);

3、各相关部门根据申请项目的缓急程度,填写排序表(见附件3)。

4、请于20161230日前,将书面材料和电子稿交到教务处(弘毅楼221),联系人:吴志峰,EMAILjwch@njci.cn,联系电话:86115884

附件1: 实训(验)室项目申报书.doc.doc

附件2: 零星教学设备申购计划.doc.doc

附件3: 实训(验)室项目建设排序表.xls.xls

 

 

 

 

教务处

二Ο一六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