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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 780    发布时间:2017-05-11 ]

关于做好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和《教育部关于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意见》(教职成〔20149号)精神,落实学院关于“推行现代学徒制改革”的要求,做好省级及国家级试点项目遴选推荐工作,现就2017年度现代学徒试点工作通知如下:

一、试点目标

探索建立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一体化育人的长效机制,完善学徒培养的教学文件、管理制度、相关标准,推进专兼结合、校企互聘互用的双师结构师资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现代学徒制的支持政策,形成和推广政府引导、行业参与、社会支持,企业和职业院校双主体育人的中国特色现代学徒制。

二、试点内容

(一)探索校企协同育人机制。完善学徒培养管理机制,明确校企双方的职责与分工,推进校企紧密合作、协同育人。完善校企联合招生、共同培养、多方参与评价的双主体育人机制。探索人才培养成本分担机制,统筹利用好校内实训场所、公共实训中心和企业实习岗位等教学资源,形成企业与职业院校联合开展现代学徒制的长效机制。

(二)推进招生招工一体化。完善职业院校招生录取与企业用工一体化的招生招工制度,推进校企共同制订和实施招生招工方案。规范职业院校招生录取和企业用工程序,签订学生与企业、学校与企业两份合同(或学徒、学校和企业之间的三方协议),明确学徒的企业员工和职业院校学生双重身份(对于年满16周岁未达到18周岁的学徒,须由学徒、监护人、学校和企业四方签订协议),明确各方权益及学徒在岗培养的具体岗位、教学内容、权益保障等。

(三)完善人才培养制度和标准。按照“合作共赢、职责共担”原则,校企共同设计人才培养方案,共同制订专业教学标准、课程标准、岗位技术标准、师傅标准、质量监控标准及相应实施方案。校企共同建设基于工作内容的专业课程和基于典型工作过程的专业课程体系,开发基于岗位工作内容、融入国家职业资格标准的专业教学内容和教材。

(四)建设校企互聘共用的师资队伍。完善双导师制,建立健全双导师的选拔、培养、考核、激励制度,形成校企互聘共用的管理机制。明确导师的职责和待遇,合作企业要选拔优秀高技能人才担任师傅,明确师傅的责任和待遇。院校要将指导教师的企业实践和技术服务纳入教师考核并作为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重要依据。建立灵活的人才流动机制,校企双方共同制订双向挂职锻炼、联合技术研发、专业建设的激励制度和考核奖惩政策。

(五)建立体现现代学徒制特点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与现代学徒制相适应的教学管理制度,制订学分制管理办法和弹性学制管理办法。创新考核评价与督查制度,基于工作岗位制订以育人为目标的学徒考核评价标准,建立多方参与的考核评价机制。建立定期检查、反馈等形式的教学质量监控机制。制订学徒管理办法,保障学徒权益,根据教学需要,科学安排学徒岗位、分配工作任务,保证学徒合理报酬。落实学徒的责任保险、工伤保险,确保人身安全。

三、评选范围

(一)评选条件

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采取自愿申报原则,凡具有一定校企合作基础的主干专业(群)均可申报,建议按专业群。原则上鼓励跨学院联合申报。

(二)评选数量

现代学徒制试点项目每个二级学院限报1项。具体评选数量视申报情况而定,但必须坚持标准,宁缺毋滥。学校将根据评审情况择优或联合推荐试点项目参与2017年江苏省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评选。

四、评选程序

本次评审由教务处组织,并组织专家对所有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公示后报院长办公会批准。

五、申报要求

(一)建设期20179月至20199月,周期两年。

(二)申报专业(群)范围按照《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

(三)二级学院作为试点单位,有义务联合有条件、有意愿的企业,共同开展试点工作,重点探索现代学徒制的人才培养模式和管理制度。

(四)立项后学校将予以一定启动资金支持,成功申报为省级及以上项目并验收通过后将按学校相关规定给予奖励。

六、材料报送

请有意向申报的二级学院按要求提交《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任务书》(附件)和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应包括申请二级学院和合作企业基本情况、试点工作基础、试点任务、进度安排、配套政策、保障条件、预期成果及推广价值等。

以上材料的纸质材料(一式三份)于 2017519日前报送至弘毅楼212室,同时将电子材料发送至jx86115826@163.com。联系人:张大伟,联系电话:86115755

 

附件:附件1: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任务书.docx

 

 

教务处

2017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