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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优质专业核心课程建设2018年计划报送及已立项课程结项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 615    发布时间:2018-04-11 ]

关于优质专业核心课程建设2018年计划报送及已立项课程结项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系:

按照学院教学工作部署,现启动2018年优质专业核心课程立项计划申报及已立项项目的结项评审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2018年立项计划申报

1.根据学院课程建设的总体规划,今年拟立项核心课程50门,具体申报指标为:六院各申报8门,人文艺术系申报2门。请各二级院、系请根据本部门的建设计划,做好申报初审工作。

2.请各二级院、系按照要求填报本部门《2018年优质专业核心课程建设计划》(见附件1)。

二、已立项项目结项安排

1.课程负责人申请结题。由立项课程项目负责人向所在二级学院、系提出结项申请,填写提交《优质专业核心课程建设情况自评报告》。

2.系部初审。各二级学院、系就提出结项申请的优质核心课程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具体提交以下材料并按部门统一向教务处提交申请结题。

1)《学院优质专业核心课程初审情况表》

2)核心课程文本类资料,如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教学单元设计等相关教学文件,提供课程网站网址、微课资源、视频等相关教学电子资料。

3)有二级学院、系部组织的针对优质专业核心课程的专家听课成绩和听课记录。

3.学院组织汇报,评审认定。要求各课程负责人制作ppt进行汇报,汇报时间限定10分钟,专家点评时间5分钟。

4.按照优质核心课程综合评价,按照通过、暂缓通过两个等级进行评审认定。根据评定结果填写《优质专业核心课程结项情况反馈表》,结项后加盖部门公章,并提交教务处。

5.公示结果,核发证书。

请各二级院、系认真研究部署,将《2018年优质专业核心课程建设计划表》、《学院优质专业核心课程初审情况表》、《学院立项优质核心课程结项安排计划表》于2018430日前提交,所有纸质材料(均为一式一份)加盖公章后报送至教务处(弘毅楼212办公室),同时发送电子稿至邮箱:jx86115826@163.com。联系人:张红艳联系电话:86115755

特此通知。

附件:

1.附件1.2018年优质专业核心课程建设计划表.xls

2. 附件2.优质核心课程自评报告.doc

3.附件3.学院优质核心课程结项初审情况一览表.xls

4.附件4.2018年学院立项优质核心课程结项安排计划表.xlsx

5.附件5.优质核心课程结项情况反馈表.xls

6.附件6.优质核心课程专家评审表.xls

  

教务处

2018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