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8年学院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 133    发布时间:2018-09-11 ]

各二级教学单位、各职能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 年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苏教办高函〔201827 号)的有关要求,为做好今年我院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与上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1.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数据采集和统计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对《状态数据采集平台》建设工作的组织与领导,落实教学院系、职能部门二级信息采集的《状态数据采集平台》管理体制。要在认真总结前几年数据采集平台运行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落实责任制,提高数据采集效率和准确度,确保数据的真实、准确、有效。

2.在采集过程中务必准确理解各数据项的含义,做到对采集的各项数据理解一致、填报口径一致。要实事求是地从源头采集各项数据,严格按照统计数据的实质和要求来填报各项数据。

3.今年学院状态数据采集和上报继续采用我省自行研发、教育部推荐的江苏专业版(TJS-V2.18a),新版的部分数据项目和选项内容与去年相比有所变更,请注意必须按新版本的填报说明进行采集和填报。

4.状态数据采集时段为201791日到2018831

二、数据采集填报流程

1.系统安装数据准备阶段:93日—911

数据采集平台工作组完成江苏省专业版(TJS-V2.18a)数据采集软件安装调试和数据准备,登录系统并进行学校代码维护、角色权限维护、部门代码维护、人员信息维护、专业代码维护、班级代码维护、课程代码维护、专业方向维护、基地编号维护工作。

2.数据填报阶段:912日—919

全体教职工以本人的教工号登陆网络版数据采集平台校对个人基本信息,确认身份及所应填报的表格。登陆帐号为本人教工号,登陆初始密码123123,登陆后请及时修改密码;教职工个人登陆网络版数据采集平台,进行个人信息填报。本年度新增数据一键导入功能,根据去年平台抓取数据设置,如有错误请及时更改。

要求如实填报本人各种信息,特别是有关授课、科研与社会服务等方面的信息,本人对填报数据负责。

2018年网络版数据采集平台网址:http://10.100.100.26

推荐使用谷歌chrome浏览器

3.数据审核阶段:920日—925

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人对各自归口填报数据进行审核,并形成修改意见,组织集中修改。各二级教学单位、职能部门负责人对有异议的数据通知所填报人员进行集中修改。

4. 数据修改完善阶段:926日—1011

各相关教学部门、职能部门对所填报数据有异议的部分进行集中修改完善。

5.数据第一次上报:1012

学院对生成的总数据进行审核、修改。

6.数据汇总上报: 1023

学院对生成的总数据进行审核、定稿,撰写数据采集平台分析报告。

三、数据填报要求

1.各部门在组织填报前,一定要认真阅读数据平台各分项表格中的注释和说明(注释说明与去年版本一致),今年特殊情况,新增了2018版特别说明,部门填写的数据必须由各部门领导审核后提交。

2.为便于填报信息的及时沟通,请各二级学院(系部)、各职能部门的数据采集信息员及时加入学院数据采集平台填报工作QQ群,群号为:245368509,以便相互联系。

3.各二级教学单位、各职能部门在数据采集过程中,如有疑问,请与质管办王荫西联系(电话:86115889,或登陆学院数据采集平台填报工作QQ群)。

4.全院各部门负责通知到部门每位教职工,务必在919前完成网上所有数据表填报。如只有表6.2.1、表6.2.3和表6.2.2.1且本学年没有工作量的非专任教师可不填。

5.所有校外兼职教师、兼课教师由相关二级学院(系部)负责填写。

6.院内专任教师不管是否有课,都要填写表6.1.1和表6.1.3

7.校外兼职教师不管是否有课,都要填写表6.3.1

 

 


                                   


 

                             院长办公室  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

2018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