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教学单位、相关部门:
根据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文件的有关要求及《校内实训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学院预算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为做好学院2019年实训(验)室项目申报工作,请各相关部门按照统筹规划、集约高效的建设思想,遵循先进性、职业性及生产性建设原则,积极组织申报。现将具体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因教育教学改革、新增或更新实训项目所需实训(验)室建设;
2、因新专业建设、专业扩招所需实训(验)室建设;
3、需要对实训(验)室进行改建、扩建和条件改善所需实训(验)室建设。
二、支持原则
1、对依照院系定位及专业发展规划要求,论证充分、方案科学、效益明显的项目优先考虑;
2、重点支持教育教学改革和校企共建实训(验)室项目;
3、鼓励各二级教学单位配合教学实训自制实训装置、实训设备。
三、申请办法
1、填写《实训(验)室项目立项申报书》(见附件1);
2、填写《零星教学设备申购计划书》(见附件2);
3、各相关部门根据申请项目的缓急程度,填写排序表(见附件3)。
4、请于2019年元月7日前,将书面材料和电子稿交到教务处(弘毅楼221),联系人:吴志峰,EMAIL:jwch@njci.cn,联系电话:86115884。
附件3:
附件3: 实训(验)室项目建设排序表.xls.xls
教务处
二Ο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