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院级
教学基本建设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系、部):
为加强对院级教学基本建设项目的管理,促进教学改革成果的推广与应用,学院决定对院级教学基本建设项目(包括精品课程/精品资源共享课程、网络课程、校本教材、现代学徒制试点专项、信息化教学改革专项及其他教改项目)进行结项验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验收
1.建设期满的精品课程/精品资源共享课程、网络课程、校本教材、现代学徒制试点专项、信息化教学改革专项及其他教改项目。
2.申请延期且延期期满的教学基本建设项目。
3.所有申请结项项目均须是已经进行中期检查,提交中期检查表的项目。
二、结项材料要求
1.验收资料包括以下内容:封面、目录、项目验收表、项目验收报告、相关成果(精品课程/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和网络课程提供网址)、项目申报表,请依照此顺序进行装订。
2.各部分内容的制作或填写要求,请见附件中相关表格上方的填写说明;请务必仔细阅读后再依要求进行制作或填写。
3.项目验收报告字数在5000字以上,无固定格式,请自行撰写(可包含项目的完成过程、主要内容、取得成果、总结及心得体会等)。
4.项目申报表需要含有教务处和学院的签字及公章的版本,如没有请到教务处领取原件后复印再进行装订。
5.在填写“附件3:结项鉴定意见”时,请务必仔细阅读表格上方的填写说明。
三、材料上交要求
1.上述要求提交的中期检查、结题验收材料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7日,过期不再受理;以上材料以二级学院(系、部)为单位汇总提交,另需提交一份项目汇总表(汇总表需含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部门等内容)。
2. 纸质版教学基本建设验收材料一式二份,校本教材一式两份,请提交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弘毅楼215室)。电子版的验收材料请发至JX86115826@163.com。
联系人:王恬悦 电话:86115755
四、项目延期或终止处理
1、因故不能如期结项者或终止建设者,可提出延期结项申请或终止建设申请,填写《项目延期验收和终止建设申请表》,一式一份。申请延期者或终止建设者,请提前办理延期手续,延期申请时间为半年到一年,每个项目只可申请一次延期,延期期满请及时申请项目结项。如项目建设期(2年)已满且未进行延期的项目视为自动终结。
2.申请延期结项的项目将于下年度进行结题验收。如超过三年未予以结项的项目将终结该项目并追回该项目已使用经费。
附件:(见教务处网站下载中心)
1.《教学基本建设项目封面》
2.《教学基本建设项目目录》
3.《结项鉴定意见表》
4.《教学基本建设项目结项验收表》
教务处
2020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