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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设备和物资采购工作的主要风险环节
[浏览次数: 215    最后修改时间:2012-10-23 ]

高校物资设备采购领域的廉政风险主要是采购招标与供应管理过程前期准备阶段、采购运作阶段、到货管理阶段中的7个环节。

 1.前期准备:方式选择与参投门槛

  选择招标方式是容易出问题的环节,主要问题有:

  招标方式的选择不规范,出现公开招标与邀请招标不分的招标采购方式,正式招标时混入竞争性谈判或询价的采购方式,暗示某些供应商的条件更改,造成不公平竞争,不依法操作使得招标性质变化。

   设定门槛不科学,缺乏参考依据,个别人员自由决定权太大,出于某种目的刻意设定投标高门槛或低门槛,以确保意中供应商顺利进入招标规定的程序。例如,采购标的额估计只有50万元的材料却要求投标人注册资本在500万元以上,并要求有类似项目的工程业绩。

2.招标之初:评标方法与咨询答疑

进入招标阶段时招标文件的编制是招标初期的核心工作,有的招标人工作责任心不强,图省事,请个别投标人提供投标文件中的核心技术指标、评标标准与方法量身定做,使标书有利于某供应商的情况。

咨询答疑过程同样是重要的环节,有意或无意的变更性答疑可能为满足某些特定的潜在投标人谋求中标创造条件。

3.开标之时:开标时间与唱标内容

开标方面的问题常常是学校自行招标过程中容易产生的,有些学校以某位领导不在不能开标为由,采取延时开标的方法来处理某些特殊潜在投标人投标迟到的问题:唱标时采用不宜宣读主要内容的方式来回避将标书中不利于特殊投标人的内容公布于众。

4.评标之际:评委组与问题质询

评标是投标人重点关注的环节,也应当是潜在投标人无法知晓的环节,而不少学校因缺少工程管理、机械设备、材料等方面的学科,在自行招标时其评委组成不合理,容易产生专家评委不足的问题,评委主要来自管理部门的人员,虽然他们中不乏专家,但往往容易因部门利益而失去招标的公平、公正性。

5.定标之后:中标通知与排序选择

现在大多数招标人要求评委会评出1~3名中标候选人,而不直接确定中标人,尤其是自行招标时为达到其暗箱操作的目的,希望评定结果不排序,以便留有操作空间。招标人以只是候选人并未最后确定为由,就投标报价、供应周期、配套配件、付款方式等实质性内容与中标候选人分别进行背离招投标文件要求的谈判,并根据其需要自由选择中标人。

6.签约之中:合同内容与履约规定

签约过程中少数别有用心的招标人或中标人往往希望把合同写的很简单很原则,甚至不去认真研究核对招投标文件的条款内容而有意无意地出现规格不详,配套附件遗漏、违约责任不明等现象,如设备运费不明确,安装责任不清等,因其过于原则而导致操作空间大,从而为以后合同价格的调整埋下伏笔,最后利用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三者之间存在的矛盾,其解释顺序是合同(补充合同)、投标文件、招标文件的规定,在规避责任的同时又能够达到获取非法额外利润的目的。

7.到货管理:合同后的监管

目前普遍存在着监管真空。由于人力、物力的限制,招标人对采购材料设备的产生过程与到货验收环节的监督无法延伸到位。因此,很少有经办人之外的其他人去认真复核投标产品和实际到货产品的型号与规格。实践表明,不把验收关,经常会发生功亏一篑的现象,给采购人造成重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