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30日下午,学院纪委在弘毅楼411会议室组织召开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调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学院纪委书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调小组组长崔建宁主持会议并讲话。协调小组成员单位纪委办公室、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合署办公)、组织部、人事处、财务处(审计处)等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崔建宁书记介绍了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调小组的组织构成、主要职责、工作机制,传达了省纪委监委有关文件精神。学院纪委副书记、纪委办主任张家俊领学了《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 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王鸿津同志在江苏调研讲话主要精神》以及《江苏省纪委通报五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等党中央和省委相关文件精神。财务处(审计处)处长毛慧玲汇报了今年开展的25名人员经济责任审计情况。就协调小组下一步工作,崔建宁书记要求,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成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调小组的重要性,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和战略定力,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二是要强化意识,协调小组的具体工作由纪委办公室负责,各成员单位要明确职责定位,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着重在“抓认识、促协调、重实效”三个方面下功夫;三是要加强协调,持续加大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力度,建立信息沟通机制和线索通报机制,协调解决各成员单位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崔建宁书记强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协调工作责任重大,意义深远。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在学院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学院发展大局,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抓好协调工作,争取取得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成效,为建设省高水平示范高职院校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