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超过最长修业年限学生注销学籍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令)中第三十条之规定,以及《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之规定,学院将对成教高起专2006级-2013级未达到毕业条件,且已超过最长修业年限(5年)的1026名学生,办理注销学籍(上报学信网),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0年6月19日--6月25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联系继续教育学院反映,联系人:金老师025-86115031,E-mail: 157458785@qq.com。
具体名单见附件。
附件:
注销学籍学生名单.pdf
继续教育学院
2020年0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