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及相关部门:
江苏省高校第七届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励工作现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
申报第一署名单位必须是江苏省内普通高等学校;申报第一署名人必须是在成果公开出版、发表或向实际工作部门提交研究咨询报告期间,正式人事关系在江苏省内普通高等学校的在编在岗教师和研究人员。每人限申报一项。合作研究成果必须由第一署名人申报。
二、参评成果资格与要求
(一)申报成果的期限
(二)多卷本著作以最后一卷出齐的时间为准,在符合申报时限的情况下做整体申报。
(三)丛书不能作为一项研究成果整体申报,只能以其中独立完整的著作单独申报。
(四)多人撰写的论文集,不能作为著作类成果由主编作整体申报,只能由其中某篇论文的作者申请论文类奖励。
(五)围绕一个专题,以个人或课题组名义发表于同一刊物同一标题的系列论文,可作为论文类成果整体申报。但围绕一个专题,发表于一种刊物的不同标题的论文或在不同刊物上分散发表的论文,不能作整体申报,只能选择其中的一篇论文申报。
(六)公开出版、发表的研究咨询报告,可以作为著作类或论文类成果申报;如作为研究咨询报告类成果申报,必须同时提交实际应用部门的采纳证明。
(七)下列成果的申请不予受理:
1.已获得省部级及其以上政府部门奖励的成果;
2.教材和教辅材料;
3.研究咨询报告类无应用采纳证明成果;
4.未经第一署名人本人同意提出申请的成果;
5.文学艺术类作品;
三、申报时需提交的材料
(一)《江苏高校第七届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表》一式6份。
(二)《江苏高校第七届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情况一览表》打印稿及电子版各一份。
(三)申报成果:
1.著作类成果一式4份(套)。
2.论文类成果一式6份(至少一份原件),用燕尾夹夹于每份评审书之后。论文复印件应包括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及正文。
3.研究报告类摘要一式6份,同成果采纳证明或领导批件一起附在申报表后统一装订;研究报告全文一式4份,
申报研究咨询报告类成果,无论其是否公开出版、发表,必须附采纳或使用单位提供的有关社会效益等证明材料或相关领导批示A4纸复印件一式6份,装订于每份评审书之后,否则不予受理。
4.申报成果的各种证明材料或附属材料一式6份统一装订于每份申报表之后。
5.著作、研究报告须在成果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标签,标明申报单位、申报人和所申报的学科。成果需保密的,请特别说明。
申报截止时间为
联系地址:明德楼317室
联系人: 刘方
联系电话:86115046
E-mail: kcc@njci.cn
附件:申报材料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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